关于襄州区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年09月01日 10:44襄州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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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0日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副局长  胡光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9年,审计工作在区委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强化对重点领域、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服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别是今年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并根据上级审计部门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了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跟踪审计,切实发挥了审计职能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高质量发展和“六稳”要求,围绕“1234”发展战略,努力扩总量、促增量、优存量、提质量,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区本级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注重精准施策,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全年新增减税降费2.96亿元;二是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14亿元,有效支持棚户区改造、新建学校重点项目及水利设施、乡镇污水处理等重点工程建设;三是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全力振兴实体经济,全年拨付中小企业发展资金2.3亿元,科技三项费1.35亿元,大力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助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可比增长8%,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同比增长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增长11%。

——聚焦重点任务,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持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控增量债务,2019年支付政府债券利息2.03亿元,拨付教育化债资金0.33亿元,严格按照偿还计划完成了化解目标;二是投入扶贫资金1.51亿元支持扶贫事业,995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8个贫困村出列,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三是统筹资金1.57亿元,支持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安排专项资金0.84亿元,全面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城乡环境面貌得到显著改善。

——坚持保障民生,惠民举措有效落实。一是筹措资金3.99亿元,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拨付社会救助资金1.7亿元,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二是安排教育资金11.32亿元,积极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三是发放涉农补助资金2.16亿元,拨付农业保险补贴、粮油产业发展等资金0.88亿元,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四是持续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安排资金0.56亿元,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成效较好,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

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通过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制度保障等方式,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问题整改率达到97.6%,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4项。

一、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19年区本级决算草案表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8233万元,支出708098万元,滚存结余1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7101万元,支出303937万元,滚存结余1316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76225万元,支出252484万元,当年结余23741万元。

(一)财政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精细、导致资金结余量较大。2018年至2020年区财政收回存量资金合计53191.95万元,其中收回区级部门预算结余资金22712.69万元。

2.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完善。2019年,应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的项目484个、资金总额216533.33万元,实际开展45个,评价资金78007.56万元,覆盖面较小。在开展的45个评价项目中,有23个项目未按照计划评价标准进行绩效评价,涉及金额38837.32万元。

3.预备费使用不够规范。一是预备费使用超范围。主要用于各预算单位追加项目、部门经费缺口等支出,涉及金额7215.97万元。二是预备费安排的项目资金没有形成支出。经抽查,相关预算单位结余的预备费中,有26个项目、833.54万元全年未发生支出。

(二)财政政策执行及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应缴未缴财政收入47634.77万元。一是非税专户未缴入国库的收入15629.32万元;二是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未解缴入库25864.26万元;三是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未按规定解缴入库6141.19万元。

2.社会保障资金结余过大,资金使用效益不够高。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45932万元,超过规定结余15505.70万元;二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累计结余2273.08万元,结余过大。

3.超范围使用社保资金246.60万元。主要是2019年6月使用就业补助资金支付村级劳动保障协管员2018年度补贴。

(三)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通过开展大数据审计,强化“总体分析,系统研究,发现疑点,精准定位,分散核查”的数字化审计模式,对全区69个预算部门及部分二级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预算编制及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的预算执行率偏低。一是预算编制不规范。25家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金额20546.47万元;5家单位预算编制不细化、不合理,涉及金额805.85万元;另有21家单位结余结转资金未按规定进行清理,涉及金额533.82万元。二是预算执行约束力不强。9家单位的254个项目截至年底无实际支出、涉及金额11457.20万元;另有7家单位的69个项目预算安排13441.50万元,实际执行5315.34万元,预算执行率偏低,原因主要是预算编制不准确和项目进度不及预期。三是收支超预算。6家单位收入超预算12053.28万元;另有7家单位支出超预算12089.87万元。

2.违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通过个人账户办理资金结算。涉及7家预算单位、结算金额285.12万元。通过个人账户办理结算导致国库支付系统无法再对资金去向进行管控,不利于财政资金安全。

3.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一是应缴未缴财政收入,涉及4家单位、金额57.13万元。二是1家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金额15万元。三是违规发放津补贴,涉及4家单位、金额63.99万元。四是1家单位提高开支标准报销交通费,金额1.42万元。

4.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预算管理不规范。一是2家单位无预算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3.20万元,另有1家单位超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6.88万元。二是8家单位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73.97万元。三是2家单位无预算支出公车运行维护费5.30万元,另有1家单位超预算支出公车运行维护费3.20万元。四是2家单位无预算支出培训费、会议费17.27万元,另有8家单位超预算列支培训费、会议费33.55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19年度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建设情况,存在主要问题:

(一)部分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一是教育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14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未纳入保障范围,涉及补助资金3.45万元。二是疫情期间脱贫政策落实不到位,36名外出务工贫困人员生活及交通补助未按规定发放,涉及金额1.29万元。

(二)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一是3家施工企业虚报工程量套取扶贫资金2.25万元;二是1家单位挪用扶贫资金50.27万元用于办公楼改造;三是1个镇挪用扶贫资金63.85万元支付公益性岗位工资;四是由于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项目开工延迟,导致1375.4万元扶贫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

(三)易地扶贫搬迁光伏发电项目进展缓慢。1个镇易地扶贫搬迁光伏发电项目仍未并网发电。

(四)产业扶贫项目管理薄弱,没有充分发挥效益。一是2个产业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没有与贫困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扶贫项目没有产生实效,涉及金额64万元。二是1个镇开展的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因管理不善造成项目资产闲置,涉及金额150万元;三是548个产业奖补扶贫项目未实施,涉及243个村、金额494.38万元。四是1个村未将利用扶贫资金形成的集体资产20万元纳入村级资产管理。

三、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派出12个审计组、38名审计人员对全区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跟踪审计,对15家市场主体复工复产等情况开展了审计调查。截至2020年3月31日,各级财政安排疫情防控资金3693万元,支出3676万元;接收社会捐赠资金2701.54万元,支出2387.82万元;接受捐赠的医疗设备、医用防护和生活物资等116.16万件,使用捐赠资金采购各类物资65.73万件,累计已安排使用176.8‬万件。截至2020年3月底,全区10家被列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的企业已落实贴息贷款3.02亿元,区内银行已向20家企业发放贷款5.26亿元;截至2020年4月20日,全区已向医用物资生产、生活物资保障、农产品生产加工等七大类重点保障企业拨付财政涉企资金3381.55万元、减免企业相关税收22463万元、免征企业社保基金4965万元,发放水电气补贴282.55万元、租赁补贴49.4万元、稳岗补贴178.1万元。

审计情况表明,自疫情发生以来,我区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充分发挥政府职能,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采取加大政府财政投入、优化捐赠款物管理分配使用、完善信息公开等多项有力措施,在遏制疫情蔓延、救治新冠肺炎患者、保障生活和防疫物资供应、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认真落实疫后经济重振决策部署,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大力投放专项再贷款,保障重点企业资金需求,为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审计发现,我区在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及捐赠款物的分配、使用及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313.72万元社会捐赠资金分配使用不及时;1家医院部分医疗设备采购后未及时投入使用,涉及金额299.30万元;1个镇少数村委会未按要求上报接受捐赠资金情况,涉及金额46.33万元;区慈善机构对捐赠款物的管理不够完善等;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供应难、产销难、经营难、融资难等问题依旧比较突出。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做到“边审边改”、“立查立改”,先后采纳审计建议7条,健全完善相关管理规定3项。截至2020年7月底,未分配的捐赠资金已陆续拨付使用;相关村委会已按要求在慈善机构办理了接受捐赠资金的备案手续;涉及的医院对已采购未投入使用的医疗设备进行整合、调整,避免了设备闲置。

四、自然资源资产及重点项目审计情况

(一)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1个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河库长制办公室未按规定编制相应的工作经费预算。二是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不够得力。未经批准占用土地8宗,面积108.61亩;3家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户未关停。

(二)襄州国投专项债务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襄州国投转型前已开工的项目工程债务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襄州国投拨付的唐白河洪山头防洪堤恢复加固工程项目结余资金72.33万元未上缴财政,仍结存在项目单位账户;二是襄州国投拨付的伙牌清明园骨灰堂项目资金被挪用4.7万元。

(三)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实施了4个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个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程序不合规;二是1个项目改扩建项目建设工程管理不到位,监理单位未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进行项目管理;三是4个项目存在多计工程款、中标单位代付招标代理费、违规使用残疾人保障基金支付工程建设配套费等工程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涉及金额430.06万元。

五、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上述各项审计中,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8件,涉及金额138.72万元。一是涉及工程及项目管理方面问题线索3件,主要是涉嫌出具不真实的结算报告、违规收取招标代理费等问题。二是涉及单位、个人直接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5件,主要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使用公款、私设“小金库”、虚报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

区纪委监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审计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移送的案件线索,迅速跟进,目前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六、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要强化绩效意识,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疫情防控、企业和重大项目开工复产等急需重点领域支出。加快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数据共享机制,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对重点领域民生项目资金的动态监控,保障民生资金安全和高效使用。

(二)全力补短板强弱项,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抓住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多渠道、多方式加强疫后金融支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加快推进襄州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建立健全促进稳定脱贫和防止返贫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成果。严格落实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市场化机制,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促进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三)切实加大监督合力,促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要进一步完善整改机制,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按照“治已病、防未病”的要求,从源头上加强整改、完善制度。推进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监督、司法监督相互融合,建立健全协作配合、结果运用联动机制,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强化追责问责,对审计整改不力、责任不落实、屡审屡犯的,要进行约谈和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同时,要充分利用审计结果,举一反三,深入分析原因,查找薄弱环节,不断完善整改长效机制,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促进完善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

本报告反映的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都依法进行了审计处理。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大部分已整改到位。下一步,区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整改,区政府将在2021年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诚恳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我区加快汉江流域“一区三中心”建设、不断开创襄州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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