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一心四区”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促进我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区发改局草拟了《襄州区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请社会各界通过邮件或信函的方式提出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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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襄州区发改局服务业发展股
2021年12月29日
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落实我区“十四五”发展规划,深入实施“一心四区”发展战略,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推进新兴服务业突破发展,实现农业服务业功能提升和现代服务业开放发展,着力构建优质、高效、布局优化、竞争力强的服务业新体系,现就加快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深化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农业创新融合发展为动力,以增强产业功能、提升服务功能、增加有效供给为目标,努力建设区域性市场枢纽和消费中心,为实现襄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一心四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战略支撑。
(二)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实现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5年服务业占GDP比重达到46%以上,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65%,服务业税收占全区税收总收入的50%以上,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比重达到43%。大力培育形成一批服务业龙头企业、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一批知名服务业品牌,形成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的产业新格局。
二、工作重点
按照“十四五”规划发展布局,重点发展以现代物流、现代商贸、数字产业、休闲旅游、健康养老等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培育壮大金融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服务业规模,构建优质高效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优先引进和培育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项目落地,加快建设综合物流园区和专业化物流中心,构建绿色物流、智慧物流、工业供应链、商贸供应链、国际跨境物流、多式联运物流、农产品冷链物流和城乡一体化共同配送网络体系,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强化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支撑作用,实现电子商务助推农产品、工业品跨境贸易新格局,依托襄州田园城市特色,加快发展全域旅游,策划旅游精品线路,加快打造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城市承载区、区域性生活消费品中心。
(一)现代物流业(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1.推动现代物流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围绕我区智能纺织印染、轨道交通运维、智能装备制造、绿色新材料、消费电子、机电汽配、医用及应急物资、临空经济产业等8大产业集群,大力发展产业配套物流。支持物流企业主动对接制造业企业物流全过程,积极介入采购物流、厂内物流、配送物流、逆向物流等全供应链环节,为制造业企业提供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完整供应链服务。加快发展高品质、专业化定制物流,引导物流、快递企业为制造业企业量身定做供应链管理库存、线边物流、供应链一体化服务等物流解决方案,增强柔性制造、敏捷制造能力。支持供应链核心制造企业或物流平台企业与金融机构深度合作,一体化整合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上下游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妥善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培育形成一批物流业制造业融合发展标杆企业。
2.打造智慧物流体系。加强数字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物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智慧交通”物流信息化工程,积极建设城市绿色配送信息平台、网络货运平台,打造集企业、货物、 运力、政策发布等信息于一体的智慧物流信息服务系统,实现物流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强化物联网、智能终端、智能仓库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互联网+车货匹配”“互联网+合同物流”“互联网+货运经纪”“互联网+库存管理”等新模式、新业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卫星定位、人工智能等技术整合物流资源,应用网络货运平台、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和共同配送等运输组织模式,实现物流业规模化、集约化、智慧化。
3.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以国际陆地港及物流小镇、赵寨码头、航运小镇等项目为依托,构建公铁水联运物流大格局。依托浩吉铁路襄州北站,建设襄阳(襄州)国际陆地港,充分发挥襄州北站铁路专用线、场站和管理自主经营权的优势,推进“公铁水联运”项目建设,打造鄂豫渝陕毗邻地区现代化铁路、公路、航运物流基地。以物流小镇为依托,以襄州光彩物流园区为基础,培育一批第三方物流企业,发挥物流网络和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的联结效应,建设综合性物流运营平台;以襄阳自贸片区8条国际货运班列和“无水港”为依托,建设襄阳外贸服务物流园;以刘集机场为依托,利用郜营车站并启动刘岗货场等项目,带动空港物流提速发展。依托福银高速,串联襄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现代物流产业带,推进综合物流体系建设,优化襄州推进运输体系,大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和物流产业一体化发展,形成立足襄阳、辐射汉江、面向全国的“物流信息港”,构建襄州区地陆港、临空港、信息港“三港”联动开放新格局。
4.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挥邮政物流、供销系统覆盖农村的网络优势,支持快递下乡。推动主要快递服务企业营业网点乡镇全覆盖,实现快递服务进村入户。
(二)文化旅游业(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1.大力发展休闲观光旅游业。打造省级旅游度假区和区域短假休闲首选地。进一步塑造“一心两核两带三区三点”的旅游发展格局,构建多元旅游产品体系,推进文化旅游与农业、工业、体育、科技等产业融合发展。开发鹿门山田园综合体、工业文化游、张湾老街仿古街、文旅体产业园区等项目,为襄阳市民提供周边游、周末游基地。以凤凰咀、红水河、排子河水库、排子河渡槽旅游资源为依托,在龙王黄集石桥片区打造新型的乡村旅游度假区;以文化节、双沟特色小吃、埠口商埠文化等特色资源为依托,在朱集、程河打造夹河套特色小吃精品旅游线路;以黄龙冬桃、黄梨等特色产业为依托,在襄东片区打造独具特色的观花采摘农业示范区。
2.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大力引进旅游市场主体,鼓励企业大力开发旅游食品、工艺品、日用品、保健品等系列旅游产品,创新策划一批富有创意和吸引力的文化娱乐项目,为游客提供全方位的旅游消费服务。
3.加快重点景区建设,提升旅游配套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凤凰咀遗址公园建设,完善植被、水系、道路、展示大厅、服务中心、监控系统等配套基础设施。深度挖掘凤凰咀文旅资源,加大宣传力度,讲好凤凰咀传奇故事,擦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块金字招牌。扎实推进鹿门风景区4A级景区创建。借助大数据、云计算大力发展智慧旅游项目,构建全区智慧旅游体系,完善智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4.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继续推进区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构建区、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三级网络体系。建设数字文化馆和总分馆交流平台,快速提升文化服务效能。加快图书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推进城市书房建设。
5.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倡导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全民健身服务质量,打造市场化、专业化、网络化“体育众创空间”,推进体育与旅游、文化、教育、传媒、医养等跨界融合发展。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体育健身服务,大力支持社会体育组织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三)现代商贸服务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1.提质升级都市商圈。以民发商圈、云湾商圈、时代天街商圈、火车站商圈为基础,沿航空路、钻石大道二大轴线,坚持新建培育与改造提升并举,推进集购物消费、休闲娱乐、专业市场、星级酒店、餐饮美食、文化旅游、金融信息、商务办公于一体的核心商圈建设,成为拉动内需结构升级与空间优化、释放新型消费潜力内生动力。
2.科学规划特色美食街区,深度挖掘区域特色美食,大力引进知名连锁餐饮品牌,支持创建绿色餐饮企业,全面推动餐饮服务业提档升级,转变我区餐饮服务业小、散、弱状况。
3.大力发展社区商业。鼓励大型流通企业开拓社区服务,发展集商品预购、网购线下体验、智能快递柜等功能于一体的全渠道社区商业。
4.提升农村商业发展层级。鼓励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进入农村市场,构建以城区配送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打通农村商业“最后一公里”。
5.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完善支持政策,推进区、镇、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建设,建设3-5个电子商务园区和200家村级电商网点,优化电商发展环境,夯实电商发展基础,开展各项公共服务,实施电子商务进企业、进市场、进乡村、进社区、进商贸、进外贸“六进工程”,推动产业融合,加快电子商务普及应用。
6.继续完善菜市场等民生工程。根据城区和各镇人口分布和需求,合理规划、布局,建设标准化、智慧化菜市场。满足城乡居民购物生活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美观、舒适、高端、便利的购物生活场所。
(四)健康养老服务业(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发展多类型多层次养老服务,引进社会资本,加快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打造集康复治疗、休闲娱乐、健康体检、旅游养老等于一体的复合型功能区,形成区域医养典范。加快襄东、襄北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支持各镇(街道)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提升城市街道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协调发展。积极动员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利用自有产权的场所按照标准兴建。
(五)房地产业(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分类调控,因地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机制;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确保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1.健全住房供应体系。规范新建商品住房市场,激活二手住房市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健全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重点保障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高品质商品住房,引导居民通过购买二手住房解决首次置业住房需求问题。大力发展租赁住房,鼓励房地产租赁规范化经营,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加快落实长租房政策,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 扩大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水平,满足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大力推广绿色住宅,进一步提升住宅建设质量和品质,适应改善型住房需求。
2.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水平。大力引进知名物业服务品牌,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到襄州集聚发展,“十四五”期间引进知名品牌5家以上,新注册物业服务企业50家以上,培育规模以上物业服务企业5家以上。全力推进物业管理服务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逐步解决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问题,推进城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六)金融服务业(责任单位:区政府办金融股)
继续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瞄准规模大、实力强的市级金融机构逐一进行对接。“十四五”期间再引进2-3家银行、保险公司在襄州设立分支机构。着力打造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提升区域性金融中心集聚辐射功能,促进金融创新发展。围绕全区经济发展需求增加融资总量,不断提高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七)科技服务业(责任单位:区科经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
1.大力发展科技研发服务。围绕现代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产品加工、纺织服装、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和核心关键技术开展专业化的科技研发,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在我区设立研发中心。不断繁荣技术市场,鼓励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科技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引领作用。积极探索新型孵化器运营模式,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全面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
2.加快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大力引进知名的检验检测机构,建立以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农林产品、食品等为重点,覆盖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社会服务全过程的观测、分析、测试、检验、认证等服务,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产品研发、检验检测、认证等科技服务平台。
3.加快建设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大力推进 5G 网络建设,加快实现城区和乡镇 5G 网络连续覆盖,加强工业园区、交通枢纽、热点景区重点应用场景深度覆盖,逐步推进农村地区 5G 网络建设。加快 5G网络室内覆盖,推动住宅区、商务楼宇以及各类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向5G网络开放,提升用户使用体验。全方位推广 5G 网络融合应用。
4.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以区级大数据中心和“互联网+放管服”专网建设为载体,以办公自动化、大数据共享为重点,实现全区智慧城市建设“一张图”“一盘棋”。围绕交通、教育、旅游、医疗、社保、养老、就业等领域,实施信息惠民工程,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真正实现信息惠民、便民、利民。
(八)会展服务业(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科经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
鼓励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加国内外招商推介会和专业展会。加快推进区内会展业创新平台建设,立足我区优势产业,配套完善会展平台,着力打造汉江流域农产品加工、纺织服装、机电装备等新的会展中心。将会展融入文化旅游、餐饮美食、商贸流通、物流园区建设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积极举办各具特色的会展活动,重点发展消费型会展、积极引导旅游型会展、着力发展工业型会展、大力发展会议展示型会展,充分利用会展对住宿、餐饮、旅游、交通等行业的拉动作用,打造行业交流、业务沟通、汇聚人气的推介展示平台,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提升襄州影响力。
(九)中介服务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科经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资规局、区公安局、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局等)
大力发展中介服务业。进一步培育发展人力资源、科技、法律、会计、审计、公证、评估、咨询、策划等中介组织。鼓励中介服务机构加强联合,扩大规模,壮大实力,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咨询力量的顾问队伍及智力服务网络,努力满足企业和社会多样化的信息、咨询和管理等服务需求。
三、支持办法
为加快全区服务业发展壮大,对在我区注册纳税,并对我区服务业发展起带动作用或作出突出贡献的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各项奖励由企业向相关主管部门申报,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区政府审批。对服务业企业奖励资金原则上不超过被奖励企业当年的财政贡献,招商引资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与以下相同的不重复享受。
(一)服务业发展专项基金(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区政府设立2000万元服务业发展专项基金,纳入财政预算,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带动作用大、示范性强、创新应用成效突出的服务业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同时,有效解决服务业企业周转资金问题。
(二)现代物流业(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1.物流企业新增200万元以上(快递快运企业新增100万元以上)标准化、智能化、新能源的集装箱货车、冷链货车、分拣作业线、厢式配送车、无人货架等物流设备,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所获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鼓励发展产业链供应链物流。支持“仓储+物流”“仓储+物流+加工服务”“物流信息服务平台+物流”服务模式,对“仓储+物流”“仓储+物流+加工服务”企业,年纳税经营收入800万元(含)以上的,按当年纳税开票营业额的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物流信息服务平台+物流”企业,年纳税营业额达到1亿元的奖励10万元,此后每增加1亿元的,奖励1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开展“多式联运”业务的物流企业,每年铁路、航空、水运纳税营业额达到200万元的,按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支持我区“规模以上”物流企业在襄州区租赁仓库、办公场所开展业务,按仓库每月3元/平方米、办公场所每月10元/平方米给予租金补贴,第一年按100%补贴、第二、三年按50%补贴,一家企业所获补贴3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我区“规模以上”物流企业已在襄州区租赁仓库、办公场所的,补贴新增部分。外地“规模以上”物流企业转入我区注册纳税的,也按上述标准执行。
4.创建为3A、4A、5A级的“规模以上”物流企业,当年度税收达到35万元、180万元、1000万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对命名为“省重点物流企业”的物流企业,当年度税收达到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5.支持物流企业设立镇级农村物流综合服务站,经验收符合运营条件的,每个奖励10万元;物流企业设立村级服务点,每个镇覆盖率达到60%以上,每年补贴5万元运营费用,连补3年。
6.支持专业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对我区上缴增值税地方财政贡献10万元以上的物流企业,每年按上缴增值税地方财政贡献50%予以奖励。
(三)文化旅游业(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1.对新评定为A级、2A级、3A级、4A级和5A级景区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100万元和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新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旅游饭店的,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推荐星级饭店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进入区党政机关定点饭店(宾馆)目录。
3.对新评定为湖北省3A级、4A级和5A级旅行社的,分别给予1万元、5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对评定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农家乐(城市旅游特色餐厅)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对新开民宿评为全省旅游民宿银宿级、金宿级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6.对被批准为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7.鼓励和支持特色旅游商品开发。对在各级政府组织的旅游商品评比中,获得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和省政府主办的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参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获得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的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参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获得市文化和旅游部门主办的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参评企业,分别奖励10000元、5000元、3000元。对同一商品获得多层次奖励的,按最高等级奖励,不重复计奖。
8.加大对乡村旅游发展的扶持。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示范点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9.旅游团队奖励。对接待在襄州区星级酒店住宿,并游览经营性A级景区游客数达到500人次、3000人次、10000人次以上的旅行社,分别按每人次2元、5元和10元给予奖励,每家旅行社人员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组织旅游专列来襄州区旅游300人以上、停留至少两天一夜的(在我区星级酒店住宿一晚),并游览经营性A级景区或乡村精品旅游线路,奖励2万元。对一次性组织大巴团队、自驾游团队来襄州区旅游300人以上、住宿一晚(在我区星级酒店住宿一晚)并游览经营性A级景区或乡村精品旅游线路,奖励1万元。一次性组织游客超过600人的,按2个大型团队计算,依此类推,一团一奖。对入住三星级旅游酒店的大型团队,在上述奖励基础上,每个团队再奖励0.5万元;对入住四星级旅游饭店的大型团队,在上述奖励基础上,每个团队再奖励1万元。(省市举行的专题活动,如“惠游湖北”等活动,已经获得省市奖励的,不再计入本区大型团队之中,重复进行奖励)
10.旅游从业人员的奖励。每年免费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所有文化旅游从业人员享受劳动就业的相关惠民政策。对在襄州区工作一年以上的导游(讲解员),通过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注册,在执业升级考试中新获得高级、中级导游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评选为省级、市级优秀导游、优秀讲解员的,分别给予5000、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酒店厨师、前台、客房、餐厅服务人员参加行业服务技能大赛,并获得国家、省、市文化和旅游部门荣誉的,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和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11.示范园区(基地)奖励。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12.剥离文化产业企业奖励。鼓励辖区内企业剥离文化及相关产业业务,成立独立核算的文化企业法人,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年应税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万元及以上,按年应税营业收入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3.新注册文化企业奖励。对新注册企业为文化企业统计门类,且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奖励。
14.新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
(四)商贸服务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住建局)
1.支持招商载体打造产业集聚区。对于当年度内引进10家以上(含10家)新注册并在我区纳税的商贸企业,在运营超过1年后纳入“限额以上”的,对引入该企业进驻的园区管理方或楼宇管理方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区政府签订投资协议的企业不计入园内管理方式或楼宇管理引进的商贸企业)。
2.鼓励大中型商业综合体(卖场)实行集中收银。对在我区登记注册并完成集中收银的大型商场或市场,经营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年销售额5亿元以上,且正常开展统计工作的限额以上法人企业,一次性补助平台建设费20万元,并从次年起每年补助5万元。
3.支持限额以上商贸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对已纳入限额以上商贸服务业统计的法人企业,持续经营两年以上,年销售额(营业额)达到1亿元、3亿元、5亿元时,每户分别补助3万元、5万元、10万元。
4.鼓励到襄州注册法人公司。对总部不在我区但在我区有销售或营业场地,并发生业务的商贸服务业企业,到我区新注册成立法人公司后,另按其财政贡献前两年80%、后三年50%的比例予以奖励。
5.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对在襄州登记注册成立公司总部且在区内外建有5个以上直营店的品牌连锁机构,批发企业年销售额5亿元以上,零售企业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住宿餐饮行业年营业额5000万元以上实行统一核算的限额以上法人企业,除享受鼓励注册襄州法人公司的扶持政策外,一次性补助30万元。
6.支持批零住餐企业开展节能减排,走绿色发展道路。对获得国家、省级绿色企业称号的,按照评定绿色标准级别(五叶或五星、四叶或四星、三叶或三星),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4万元、3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省、市“老字号”的,分别给予企业10万、5万、2万奖励。
(五)电子商务服务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1.电子商务园区及入园企业奖励
(1)对进驻电子商务园区正常运行满一年的电子商务企业,当年网络销售额达到100万元(应税额)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
(2)对电商平台企业、服务企业、应用企业上年度租用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办公场所,每平方米每年补助100元,最高不超过2万元,连补3年。
(3)电子商务产业园年销售额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20亿元,分别给予园区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4)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平台型电子商务企业奖励
(1)对借助淘宝、京东、苏宁易购等电商平台开辟“特色襄州馆”等地区板块,年销售额达到300万元(以后台数据为准)的电商企业,和在国内外电商平台开设网店销售襄州产品,年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后台数据为准)的本地电商经营主体,正常运营1年以上,按照基础服务费(平台使用费)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上限8万元,连补3年。
(2)对上年度网络销售额(应税额)达到500万元且首次将网络销售额纳入统计部门统计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超过部分每300万元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上限30万元;对非第一次纳入统计的企业,按其上年度网络零售额存量每500万元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上限20万元,按其增量部分每增长300万元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上限10万元。
(3)对获得国家和省、市电子商务示范(优秀)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服务型电子商务企业奖励
(1)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信息处理、培训、设计、策划、运营等一站式电子商务服务商,在上年度帮助5家以上本地传统企业实现单家年网络零售额500万元以上,或帮助单家本地传统企业实现网络零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代理运营企业,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2)区内有资质的电子商务培训机构按照区商务局核定的培训计划,定向培养电子商务专业技术人员,按其培训性质给予培训对象30%-50%补助,上限1000元。
4.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
(1)依法按程序选择综合实力强、网络体系完备、社会影响力大的大型流通龙头电商企业作为战略合作方,负责承担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建设,单个项目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2)对合作企业建设的具备村级维护、网店管理、业务培训、物流配送等功能的镇级服务站,经考核验收合格后,给予每个服务点一次性补助3万元。
(3)对合作企业在农村建设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点50家以上的,在正式运营一年后,一次性给予该企业每个服务网点5000元补助。
(六)金融服务业(责任单位:区政府办金融股)
1.对在我区新入驻的分行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注册满一年后,奖励200万元。奖励产生的税收由该金融机构承担;对在我区新入驻的支行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注册满一年后,奖励100万元。奖励产生的税收由该金融机构承担;对在我区新入驻的各类金融机构,按照该金融机构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80%予以奖励,从该机构设立次年起,按自然年度计算,连续奖励五年。奖励产生的税收由该金融机构承担;对在我区新入驻的各类金融机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给予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奖励,原则上每家机构不超过5人,支持年限不超过5年。
2.根据各银行纳税贡献、贷款额等指标,对财政资金存放的竞争性分配实行动态管理。
(七)科技服务业(责任单位:区科经局)
1.鼓励在襄州区登记备案的中介机构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服务,对当年辅导我区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5家(含)以上的中介机构,每认定1家奖励该中介机构2000元。
2.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或新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在孵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每新认定1家给予所在孵化器或众创空间(星创天地)2万元奖励。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双创孵化载体的服务能力、服务成效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开展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分别奖励10万元。
3.对新认定的国家和省、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大力培育技术转移机构,对于绩效考核优秀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年度技术合同认定金额达到300万元、1000万元、1亿元以上(含)的企业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的奖励。在区内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公共服务机构,对其上年度登记技术交易额超过1亿元的部分给予0.01%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4.每年选派一批区级农业科技特派员,对年度考核合格的,每人每年给予3000元补助。
(八)会展服务业(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科经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等)
1.对企业(机构)参加市、区组织的国内外知名招商推介会和专业展会,按每个标准展位费的50%比例补贴,展位装修费一次性给予10000元补贴,参展人员按照省内展会2000元/人(限2人以内)、省外境内展会3000元/人(限2人以内)、境外展会5000元/人(限2人以内)给予补贴。
2.对在区内举办展览会的,给予举办企业或机构宣传推广补贴。对市级、省级、国家级重点展览会分别按照实际场租费的10%(每次不超过10万元)、20%(每次不超过20万元)、30%(每次不超过30万元)予以补贴。
(九)中介服务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科经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资规局、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局等)
1.对在我区注册的人力资源、职业培训、法律、公证等各类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年财政贡献在10万元以上的,超过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50%予以奖励,连奖三年。
2.鼓励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我区开展各项服务。对在襄州新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和到襄州开设代理分支机构,运营一年以上,且当年代理发明专利20件以上的,经认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服务辖区内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当年达到20件、40件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
(十)养老服务业(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对已经许可、符合相关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予适当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对新建的养老服务机构每张床位给予2000元、改造和租赁用房的养老服务机构每张床位给予1000元一次性建设补助(补助的养老机构设置床位须达到50张以上,每个养老机构最高补贴不超过500张床位);对正常运营1年以上,运转良好、管理规范、入住老人满意、入住率达50%以上且当年无事故、无投诉或经查被投诉机构无过错的机构,按实际入住老人人数,给予每张床位每月100元的运营补贴。对提供相同服务的经营性养老机构可享受与公益性养老机构同等运营补贴政策。
2.对我区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管理规范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分别给予每个每年 4万元、3万元的运营补贴;幸福 (老年人)食堂分别给予每个每年3万元、2万元的运营补贴。
(十一)房地产业(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1、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入驻襄州。对新注册且正常经营纳税的物业服务企业一次性奖励2000元。
2.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对我区上缴增值税地方财政贡献10万元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按上缴增值税地方财政贡献5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十二)对纳入国家一套表统计的服务业企业及相关主管部门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区发改局、服务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对新纳入国家一套表统计的服务业企业,新增的法人企业第一年奖励5万元,第二年、第三年营业收入增幅在30%以上的再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新增的大个体一次性奖励1万元。
2.对纳入国家一套表统计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每年上缴增值税地方财政贡献10万元以上的,按上缴增值税地方财政贡献50%予以奖励。
3.给予服务业发展工作经费补助。商务、住建、人社、公安、资规、交通、文旅、行政审批等部门每新培育一户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法人企业和大个体,给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镇(街、区)各1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给予发改部门和统计部门各1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
4.给予企业统计岗位人员补贴。服务业企业承担网上直报的统计岗位人员(每家企业限一人),每月补助200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明确推进服务业发展项目的责任单位,由各责任单位负责推进实施各项重点工作,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将服务业振兴发展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加大考核权重。
(二)加强项目谋划建设。加强服务业项目谋划和储备,强化项目推进措施,对列入建设计划的服务业项目,尽快完善设计、招标等各项工作,落实开工条件。对征地不开工、开工不建设的项目进行逐个调度,保证项目按计划实施,推进项目尽早建成达效。
(三)培育发展重点企业。每年由区领导包保一批服务业重点企业,帮助企业确立发展方向和目标,协调解决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发挥重点服务业企业在拉动就业、扩大总量、提升质量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服务企业跨行业发展,形成产业联盟。对域内企业新上项目,特别是物流企业加大服务协调力度,鼓励留在襄州发展。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当前服务业各行业的发展空间和方向,全面推进服务业招商引资。大力推动产业招商、专业招商,充分利用产业优势、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全力引进一批服务业战略投资者和大企业、大项目。积极引进平台商和园区运营商,投资兴建一批现代物流和商贸流通大项目,切实增强服务业发展后劲。、
(五)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发展管理人员及重点服务业企业从业人员素质,依托党校、行政学院、高校等机构每年组织一到二次服务业发展专题培训。
(六)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信用襄阳、信用襄州数据库资源,开展企业信用等级公示,并将服务业企业信用等级作为兑现各项奖励和补贴的重要依据。对企业的失信行为,根据《襄州区失信联合惩戒行动方案》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营造全社会诚实守信的营商氛围。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四年,由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前出台的文件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的起草说明
根据区政府安排,区发改局草拟了《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我区于2018年2月在全区印发了《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试行过程中,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均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服务业占GDP比重从2018年的33%提升到2020年的42.8%,2020年全市服务业发展综合排名第一,全省服务业发展综合评估排名前列,2021年1-3季度服务业增加值增幅排名全市第一,全区服务业发展成绩显著。2021年9月13日区政府发布《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实施意见(试行)》有效期到期失效,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深入实施“一心四区”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促进我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在全市挑大梁、扛大旗,出台新的服务业发展纲领性文件十分必要。经征求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商务局等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形成了《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第二部分为工作重点,第三部分为支持办法,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具体为: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深化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农业创新融合发展为动力,以增强产业功能、提升服务功能、增加有效供给为目标,努力建设区域性市场枢纽和消费中心,为实现襄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一心四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战略支撑。
2、发展目标。“十四五”期间,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实现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5年服务业占GDP比重达到46%以上,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65%,服务业税收占全区税收总收入的50%以上,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比重达到43%。大力培育形成一批服务业龙头企业、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一批知名服务业品牌,形成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的产业新格局。
(二)工作重点。
按照“十四五”规划发展布局,重点发展以现代物流、现代商贸、数字产业、休闲旅游、健康养老等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培育壮大金融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服务业规模,构建优质高效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优先引进和培育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项目落地,加快建设综合物流园区和专业化物流中心,构建绿色物流、智慧物流、工业供应链、商贸供应链、国际跨境物流、多式联运物流、农产品冷链物流和城乡一体化共同配送网络体系,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强化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支撑作用,实现电子商务助推农产品、工业品跨境贸易新格局,依托襄州田园城市特色,加快发展全域旅游,策划旅游精品线路,加快打造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城市承载区、区域性消费中心。对各行业进行了责任分工,具体为现代物流业,责任单位区交通局;文化旅游业,责任单位区文旅局;现代商贸服务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健康养老服务业,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局;房地产业,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金融服务业,责任单位:区政府办金融股;科技服务业,责任单位:区科经局、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局;会展服务业,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科经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中介服务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科经局等相关单位。
(三)支持办法。
为加快全区服务业发展壮大,区政府对在我区注册纳税,并对我区服务业发展起带动作用或作出突出贡献的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各项奖励由企业向相关主管部门申报,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区政府审批。对服务业企业奖励资金原则上不超过被奖励企业当年的财政贡献。各行业主管单位分别为:现代物流业,责任单位区交通局;文化旅游业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商贸服务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住建局;电子商务服务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金融服务业,责任单位区政府办金融股;科技服务业,责任单位区科经局;会展服务业,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科经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等;中介服务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科经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资规局、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局等。
(四)保障措施。主要内容为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成立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2、加强项目谋划建设。3、培育发展重点企业,实行区领导包报重点服务业企业。4、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5、加大人才培养力度。6、强化诚信体系建设。
三、政策依据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