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名称:襄阳市襄州区农业农村局 二、机构地址:襄阳市襄州区永安南路 三、联系电话:0710-2812592 四、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五、负责人 母运振 襄阳市襄州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六、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起草农业农村发展的有关地方性规定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措施制订。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区“三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3、组织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种业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指导蔬菜、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烟叶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全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区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区级财政专项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七、内设机构 襄阳市襄州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区委农办秘书股、人事股(离退休干部股)、计划财务股、乡村产业发展股、信访法规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市场与信息化股、科技教育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种植业管理股、畜牧兽医股、渔业渔政管理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田建设管理股等16个股室,另设置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以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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