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预公告 襄州征预公告〔2025〕第12号(襄丹水厂配套设施项目建设)
2025年09月09日 09:28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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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预公告

襄州征预公告2025〕第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襄丹水厂配套设施项目拟征收张湾街道办事处朱庄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张湾街道办事处朱庄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905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拟征收土地地块四至清楚(详见用地范围图)

二、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集体土地拟用于襄丹水厂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公共事业需要用地,因经济发展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用途为供水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襄州区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599,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湖北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202599起,襄州区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涉及张湾街道办事处朱庄社区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张湾街道办事处朱庄社区以及对应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小组,并已在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xyxz.gov.cn/)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襄州区人民政府

202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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