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襄阳市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襄污防攻指文〔2024〕11号)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开展情况,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20)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能源结构调整压力较大。襄阳市能源结构偏煤的格局尚未改变,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较低。2022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为1604万吨标准煤,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69.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约14个百分点。 二、整改目标 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促进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逐年增长,进一步缩减区辖内全社会煤炭消费量。努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三、整改措施 1.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扩大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坚持多元发展和多能互补并行的发展模式,大规模发展分布式光伏,加快中节能等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建设进度,因地制宜探索开发利用生物质及余热发电。 2.持续推进技术改造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业企业改造提升,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 3.规范禁燃区外燃煤生产、经销企业(点)、燃煤经销户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禁燃区内销售燃煤等高污染燃料的行为,严控散煤流入禁燃区。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措施1完成情况:在我区投资建设集中式新能源项目的企业共9家,涉及19个在运和在建项目。截至目前,全区已全容量建成集中式新能源项目122.13万千瓦,其中光伏装机容量78.9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43.23万千瓦;全区共建成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7477个,装机总容量21.31万千瓦。 (二)措施2完成情况:指导襄阳鲁花、襄阳正大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等绿色示范。 (三)措施3完成情况:自2022年11月起,我区辖内已无用煤企业及单位;截至目前,也未发现区辖禁燃区内有民用型煤、散煤的经营活动。我区常态化开展燃煤生产经营专项执法行动,坚持规范禁燃区以外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做到持照合法经营,规范建立经销货台账,不定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20日)向襄州区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杨桁 联系电话:0710—2817702。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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