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襄阳源益佳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 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的通告要求,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检出2个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襄阳源益佳食品有限公司(经营地址:襄阳市襄州经济开发区伙牌工业园2幢)2025年7月1日生产的荔枝爽、酸梅汤产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9月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委托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在温江区香香阁烤肉店抽检到当事人2025年7月1日生产的,规格250ml/盒的“惠友”牌酸梅汤产品,2025年9月16日出具《检验报告》NO:SP2025A36637,检验项目:阿斯巴甜(g/kg),标准指标:≤0.6,实测值:0.0925;标签,标准指标:配料表中标示内容应符合GB 7718-2011中4.1.3.1,实测值:配料表中未标示食品添加剂(阿斯巴甜),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标签项目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同时抽检到生产日期为2025年7月1日的,规格250ml/盒的“惠友”牌荔枝爽(荔枝味)产品,2025年9月16日出具《检验报告》NO:SP2025A36636,检验项目:阿斯巴甜(g/kg),标准指标:≤0.6,实测值:0.106;标签,标准指标:配料表中标示内容应符合GB 7718-2011中4.1.3.1,实测值:配料表中未标示食品添加剂(阿斯巴甜),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标签项目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5年9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NO:SP2025A36637、NO:SP2025A36636),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二、现场检查情况 襄阳市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检验报告后对该企业实施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售出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截至目前,未召回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排查整改情况 襄阳源益佳食品有限公司立即查找原因,根据排查原因制定了整改方案:1.召回并销毁不合格产品;2.加强人员食品安全法培训,着重培训食品添加剂相关知识;3.做好产品出厂检验,并定期将产品送检,完善生产销售台账。 四、行政处罚情况 襄阳源益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第4.1.3.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阿斯巴甜 添加该添加剂的食品应标明: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含苯丙氨酸)或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襄阳源益佳食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襄阳市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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