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
2000年,省人民政府关于水土保持三区划分的公告(鄂政发(2000)47号)出台后,我区一直执行该三区划分规定,未单独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每年编制的襄州区水土保持公报只分析水土流失强度及占比,未单独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
特此说明
附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