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12月12日 16:37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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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区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

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局,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202112号),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现就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在保持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巩固脱贫成果年度计划和任务

2023年襄州区计划完成29户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任务。按照“既实现改善住房条件目标,又不得因建房造成大额负债导致农村低收入群体返贫致贫”的要求,同时住房宅基地占地面积在符合相关政策的条件下,我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建筑面积标准为(附属设施除外):1-2人户新建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3人户及以上人均30平方米。户均分类补助标准C1200元、D16800元(按照当年下达中央、省级补助资金适当调整)。

、巩固拓展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政策

(一)保障原则

安全至上。加强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对农房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应改尽改、应补尽补,确保住房安全。

农户主体。农户是实现其住房安全的责任主体,负责对自身住房安全监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及时整治。符合条件实施危房改造的,坚持农户主体地位,其应充分参与改造方案选择、筹措资金、投工投劳、施工过程质量监督与竣工验收等全过程。

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农村低收入等重点对象住房保障方式、建设标准,制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分类分级危房补助标准和办法,指导农户量力而行采取适宜方式保障住房安全,避免因建房返贫。

公开公平。严格对象准入,规范审核审批,公开透明操作,做到符合条件的应改尽改,精准保障对象。

提升质量。结合本地农房特色,结合区住建局编制的《襄州区新型农村住宅建设参考图集》,组织工匠积极参加工匠培训,强化质量安全技术指导与监督管理,统筹提升农房居住功能和建筑风貌,提升农房建设水平。

(二)保障对象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

(三)保障方式

1.农户自主开展危房改造。通过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2.村集体统筹保障住房安全。鼓励村集体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村集体也可以协助盘活农村闲置安全房屋,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租赁或置换,各镇政府可给予租赁或置换补贴,避免农户因建房而返贫致贫。

(四)保障实施

1.申请受理。由农户本人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对于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居)委会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2.对象认定。住建部门向民政、乡村振兴(扶贫)部门提供经乡镇审核的,申请纳入农村住房保障的对象名单;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扶贫)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乡村振兴(扶贫)部门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困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3.危房鉴定。先确认身份信息,后鉴定危房等级,对民政、乡村振兴(扶贫)部门认定的低收入群体等六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区房屋安全鉴定所经鉴定C 级或 D 级的,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

4.审核审批。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级审批”工作程序,逐级审核审批、公告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5.信息比对。对纳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对象,申请“省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信息比对,对有负面清单的,不得纳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范围。

、工作要求

(一)加强动态监测。建立“农户日常自查、镇村定期排查、级随机巡查”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每年汛期前后的 4 月和11月组织全面排查,对于监测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户,销号一户,确保所有保障对象住房安全。

(二)严格规范管理。按照农村建房规划管控要求明确建设面积、质量安全、建筑风貌,因地制宜确定不同类型保障方式及补助标准,引导农户选择低成本改造方式。级乡村振兴(扶贫)、民政部门要严格保障对象身份认定,级住建部门要组建专业队伍或聘请专业机构规范危房鉴定,、村三级要简化程序、加快审核审批,做好项目资金公开公示。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执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规定,及时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或农户委托并签订三方协议的施工单位。

(三)保证改造质量。按照省住建厅印发的农村危房鉴定技术指南、安全隐患排查和危房修缮加固技术导则,做好房屋隐患排查、鉴定、整治,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鉴定、及时改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镇要组织施工现场巡查和指导监督,强化农户和建设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级住建部门要统筹组织力量,监督指导开展竣工验收,进行住房安全有保障认定并出具认定报告表,向农户下发住房安全有保障通知书,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

四)提升农房品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接续推进乡村振兴,遵循新型城镇化进程下本地农村人口转移规律,按照“交通便利、环境美好、设施配套、适度集中”原则,优化村庄、居民点和农房空间布局,引导建设具有地域特色的体量适当、功能完善、安全宜居美丽农房。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新型建造方式,推进水冲式厕所入户改造和建设,完善使用功能和节能水平,提升农房建设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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