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反映投诉对象、投诉事由以及自己掌握的举证材料(包括票据、合同、消费凭证、照片、聊天记录等),并留下联系电话。 二、拨打本区旅游投诉举报咨询电话 襄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0710-2826978 三、旅游投诉受理流程 (一)旅游投诉一般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在接收到旅游投诉后,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旅游投诉受理通知书》和投诉书副本送达被投诉人,被投诉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提出答辩事实、理由和证据。 (二)投诉事项比较简单的,投诉人可以口头投诉,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记录或者登记,并告知被投诉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可以口头告知投诉人,并进行记录或登记。 (三)处理旅游投诉,除《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另有规定外,实行调解制度,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促使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相互谅解,达成协议。 (四)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在受理旅游投诉之日起60日内,作出以下处理: 1.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旅游投诉调解书》,载明投诉请求、查明的事实、处理过程和调解结果,由当事人双方签字并加盖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印章; 2.调解不成的,终止调解,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向双方当事人出具《旅游投诉终止调解书》。 (五)调解不成的,或者调解书生效后没有执行的,投诉人可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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