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因五三八项目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等规定,特决定对五三八项目沿线建设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构筑物、附属物及附属设施全部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一、征收范围:东至五三八处周界,南至国铁周界,西至洪山路,北至司杨千代公司地块及五三八地块(以规划红线为准)。在此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共需征收居民房屋面积约2600㎡,其它建(构)物面积约1.5万㎡。 二、征迁签约期限: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90天(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8月19日) 三、征收部门: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五三八项目征迁工作专班、肖湾街道办事处 五、征收补偿:按该项目《五三八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的规定,签订补偿协议。依照补偿协议实施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本机关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作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本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被征收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依法向襄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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