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襄阳日晟隆物流有限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一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州城罚决〔2025〕014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违法单位名称
襄阳日晟隆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607MA494WW05M
法定代表人姓名
郑文国
违法事实
襄阳日晟隆物流有限公司在襄州区古驿镇吕镇村二组建设的襄阳日晟隆物流建设项目(商业)。该单位建设的商业楼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单位建设的钢构罩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日期
2025年6月25日
机关名称
襄阳市襄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