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中再生襄阳循环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一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州城罚决〔2025〕013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违法单位名称
中再生襄阳循环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6075715352527
法定代表人姓名
邹远骏
违法事实
中再生襄阳循环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在襄州区伙牌工业园(拓新路)中再生襄阳循环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厂区内投资建设4栋建筑,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日期
2025年6月24日
机关名称
襄阳市襄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