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的实施意见》(鄂建〔2022〕1号)、《襄阳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襄政发〔2022〕3号)、《襄州区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的试点方案》(襄州住建字〔2022〕251号)、《襄州区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房源配租细则》(襄州保租办〔2022〕6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经襄州区政府同意,现就襄州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配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配租房源 本次配租房源为收购商品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此房源为只租不售型房源,具体情况如下: 小区名称 | 地址 | 装修情况 | 数量 (套) | 户型 | 租赁均价 (元•平方米•月) | 蓝光雍锦园 | 航空路以北,杨庄西路以东 | 简装 | 80 | 三室两厅 | 8.0 | 蓝光雍锦园 | 航空路以北,杨庄西路以东 | 简装 | 19 | 四室两厅 | 7.6 |
备注: 1.简装标准:水电、门窗、乳胶漆墙面、地板砖、厨房和卫生间吊顶、浴室柜、花洒、橱柜、灯具和智能门锁等。 2.房屋户型:蓝光雍锦园三室两厅建筑面积有88.95㎡、100.74㎡、102.44㎡(102.5)、111.7㎡、113.59㎡(113.95);四室两厅建筑面积约129.85㎡。房屋最终建筑面积以测绘部门出具的实测面积为准。 3.租金价格三年评估一次。 4.租金价格不包含物业费。 二、申请时间 受理时间:2026年 6 月3 日至 2026 年 6 月5 日。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年龄 18—60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襄州主城区(张湾街道、肖湾街道、浩然街道、金华街道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2.多孩(包括两孩)、三世同堂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人员。 四、申请、受理、分配程序 (一)申请 申请材料: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填写完整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及承诺书》(附件1),提供家庭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复印件和襄州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自有产权住房查询证明原件。 申请地点:襄州区住建局住房保障申报大厅(地址:襄州区荣华路 1 号)。 (二)受理程序 提交资料→住房保障部门受理、审核→对确定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公开摇号→摇号结果公示→办理入住手续。 咨询电话:0710-2823656。 (三)办理入住 现场选房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开取选房确认单,待摇号结果公示期(5日)结束后,襄州区保障性住房运营公司(0710-2830789)在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选房确认单和相关资料到襄州国投26楼签订租赁合同,逾期3个工作日未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分配结束后,未配租、清退等情况产生的空置房源将常态化受理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即可进行选房并办理入住。 特别提醒: 襄州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审核、配租等工作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第三方办理,相关信息请以襄州区官网发布的公告为准,凡以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为由收取任何费用的均属于诈骗行为,申请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襄州区住建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10-2823656。 附件:襄州区只租不售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及承诺书 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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