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红水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12.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2026年04月07日 15:53襄州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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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72020分许,襄州区龙王镇红水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60万元。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该事故属于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要求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调查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进一步厘清责任,对工作失职渎职的坚决追究责任。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35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4129日,襄州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事故联合调查组,由区政府授权,区应急局牵头,区公安局、区总工会等单位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区人民检察院派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遵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周密细致的原则,认真实施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有关情况

(一)涉事工程项目情况

涉事工程名称为襄州区红水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项目法人机构是襄州区红水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法人代表是黄*,项目中标单位是湖北郢都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甲方将襄州区红水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引孔、喷浆项目分包给湖北鸿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工程项目地址位于襄阳市襄州区龙王镇唐湾村红水河水库大坝,施工范围是红水河水库大坝0+994.8-1+800段高压旋喷灌浆。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有襄州区红水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及红水河水库施工合同。乙方承包内容是引孔,喷浆,工程量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总工期是100天。

(二)涉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湖北和众兴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湖北和众兴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伙牌镇襄郜村五组(住所申报),成立于2021年2月20日,法定代表人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注册资本5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建筑劳务分包;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装卸搬运;交通设施维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等。

湖北鸿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湖北鸿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车城南路谢洼社区居委会5楼501室(住所申报)成立于2021年3月02日,法定代表人彭*,实际控制人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注册资本300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工程管理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是一家从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等业务的公司,

(三)涉事故单位人员有关情况

1、邓*(湖北和众兴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男,36岁,身份证号*,家住襄阳市襄州区伙牌镇*。

2、彭*湖北鸿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男,39岁,身份证号*,家住襄阳市高新区谢洼*。

3、彭*(湖北鸿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人),男,48岁,身份证号*,家住河南省唐河县古城乡*。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4126湖北鸿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位于襄州区红水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引孔、喷浆施工项目完毕,施工设备需要撤场。于是湖北鸿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与湖北和众兴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邓*联系吊装转运高压旋喷桩机设备,双方口头约定吊装费用按照每天1200-1500元结账。12月7日16时左右,邓*驾驶(鄂FG9193)25吨的汽车吊对高压旋喷桩机进行吊装作业,当时现场共有3台高压旋喷桩机设备,每台高压旋喷桩机设备重约8吨,前期已经吊装了两台高压旋喷桩机设备。20时20分左右,在吊装第3台高压旋喷桩机时,在高压旋喷桩机设备尚未完全离地,且超重报警没有报警的情况下,汽车吊起重操作室底部旋转绞盘突然断裂,操作室与汽车底盘分离,导致操作室和起重大臂同时侧翻。起重大臂先砸在汽车驾驶室的右前部,紧接着因惯性滑落,后砸在被钢丝绳绊倒还未及时撤离现场工人彭*的身上,事故发生后现场的工友立即施救并急忙拨打120和110报警。

(二)事故报告及救援情况

21时10分左右,120医疗救护先到达事故现场对彭向进行抢救,大概十分钟后,医生宣布彭*已无生命迹象。此时龙王镇派出所民警也到达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做了勘验,并向襄州区政府办公室报告了事故发生情况。12月8日凌晨2时左右,彭*家属赶到事故现场,湖北鸿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8日晚上与彭*家属达成死亡补偿协议书,共赔偿家属96万元整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经调查认定,导致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汽车吊起重操作室与汽车底盘的连接旋转绞盘螺丝断裂,起重操作室与起重大臂一起右侧翻,砸在了被钢丝绳绊倒未及时撤离现场工人彭向身上,是造成此次死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湖北和众兴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汽车吊起重设备维护保养不当;致使在进行吊装作业且未超重的情况下绞盘与底盘连接处发生断裂,造成事故的发生。

2、湖北鸿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工人的安全教育流于形式,致使工人安全意识淡薄,在进行吊装作业时还停留危险作业区域内;未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消除吊装作业危险区域内停留人员,并及时制止在吊装作业危险区域内停留人员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的违章行为。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襄州区龙王镇红水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12.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是一起设备维修保养不当,吊装作业危险区域内停留人员违章作业冒险蛮干,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责任认定

1、湖北和众兴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主体责任,未对起重机回转系统特别是与底盘连接处的绞盘未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检查,致使在吊装设备未超重的情况下发生断裂,造成事故的发生。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2、湖北和众兴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汽车吊起重设备维护保养不当;致使在进行吊装作业且未超重的情况下绞盘与底盘连接处发生断裂,造成事故的发生。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3、湖北鸿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管理职责,对工人的安全教育流于形式,致使工人安全意识淡薄在进行吊装作业时还停留危险作业区域内;未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导致事故发生,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4、湖北鸿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彭*未督促落实作业风险告知和安全管理措施,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5、区水利局作为襄州区红水河水库管理中心的上级单位,作为水利方面的行业主管部门,对红水河水库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力,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6、襄州区龙王镇红水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黄*,指导和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力,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个人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人员

1、湖北和众兴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此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由襄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2、湖北和众兴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汽车吊起重设备维护保养不当;致使在进行吊装作业且未超重的情况下绞盘与底盘连接处发生断裂,造成事故的发生。建议由襄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法依规对其个人给予行政处罚。

3、湖北鸿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此次事故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建议由襄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4、湖北鸿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未对公司实行有效安全监管,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建议由襄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法依规对其个人给予行政处罚。

)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单位和人员。

1、区水利局,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力,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移交区纪委监委进一步调查处理。

2、襄州区红水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定代表人黄*,指导和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力,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移交区纪委监委进一步调查处理。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湖北和众兴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和湖北鸿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12.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层层压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有关规定,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同时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立即组织职工认真贯彻学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等各项制度。

4、属地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班子会议学习内容,切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区安防减救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切实加强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力度,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以铁手腕、铁面孔、铁心肠狠抓安全生产,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襄州区红水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

             12.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联合调查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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