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襄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2025年12月31日 16:20襄州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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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资源安全,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规定,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期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襄州区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0米范围内。

三、禁火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林区或林区边缘500米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

烧荒垦荒、焚烧秸秆、烘烤加工、焚烧垃圾、爆破作业等生产性用火

祭祀活动时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和举办篝火活动非生产性用火

私设电网狩猎、放火驱兽等

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

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四、各镇街、区要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安全意识,加强森林防火责任,进入禁火区域的车辆和人员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阻挠。

五、认真落实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士及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的监护监管责任,对所引发森林火灾要依法追究监护人、包保人的责任。

六、禁火期内,各镇街、区要严格执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各森林防火应急队伍要进入救火临战备战状态,随时开展森林火灾扑救。

七、森林、林地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管护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直接责任全面排查隐患,及时整改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10-2811000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报警电话:110。

九、凡违反本禁令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等相关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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