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学生教育工作的“先进引领、榜样示范”作用,营造积极向上的育人氛围,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中职)开展“2024-2026万名优秀学生”评选活动,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构建新时代“一个核心、两个战略、三大工程、四梁八柱”的育人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活动目的 关注学生成长、发掘学生潜能和闪光点,强化正面引导,增强学生自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通过评“星”活动,发挥“先进引领榜样示范”作用,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树立“挑战自我,勇于进取”之志,勇担“使命在身,奋斗在我”之责,唱响“请党放心,强国有我”之音,筑牢“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之信仰。 三、组织领导 组 长:汤德东 副组长:陈华员 成 员:周玉玲 姚通红 王 兵 张 杰 四、活动主题 勇担“使命在身,奋斗在我”之责任,筑牢“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之信仰。 五、评选对象 全学段全体学生(含中职生)。以镇(街)中心学校、局直学校为单位,从“德、智、体、美、劳”这五项类别择优上报学生(含每期内受到县(区)级以上表彰的各类学生。)(名额分配见附件1) 六、评选原则 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七、评选周期 每一年评选一次,三期完成。 第一期2024年8月 评选4000人; 第二期2025年8月 评选3000人; 第三期2026年8月 评选3000人。 八、评选基本条件 1.道德品质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爱党爱国,努力争做新时代好少年、好学生。 2.事迹感染力强。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品德优良,热爱学习,事迹感人、成效显著。 3.师生认可度高。讲诚信、有感召力,以模范的行动获得广大师生认可,践行中华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助人为乐,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4.具有典型性。在学生中属于有影响力、说服力的典范和榜样,于平凡处见精神,从细微处显真情。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实行“一票否决”: 1.在校期间,有重大违纪违法的行为,受过学校或公安等行政部门处分处罚的学生; 2.在校期间,不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做出有损党、国家荣誉的学生; 3.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规定上报的学生。 九、活动流程 第一阶段:2024年1月1日—2024年1月31日校级宣传发动阶段。 各学校按照要求开展宣传、发动活动,鼓励学生人人参与。 第二阶段:2024年2月1日—2024年4月30日校级评选阶段。 各学校按照评选要求开展评选活动,校级按照评选标准选拔优秀学生,择优上报至镇(街)中心学校、局直学校。 第三阶段:2024年5月1日—2024年6月30日镇(街)中心学校、局直学校(幼儿园)评选阶段。 各校上报的优秀学生,由镇(街)中心学校、局直学校(幼儿园)统一进行评选,于2024年7月1日择优上报区教研中心。高中科:77875625@qq.com;小学科:xy3701094@126.com;初中科:hbxyjy@126.com。(上报具体样表见附件3) 第四阶段:2024年7月—8月区级评选阶段。区教研中心组织专家统一评选,评选出区级优秀学生。 十、评选办法及成果运用 区教研中心将按照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组织专班人员对上报的参评学生进行认真评审,对优秀组织单位和评选出的“万名优秀学生”予以通报表彰,并择优推荐至市电视台、省、市日报展播。 附件:1.2024年“万名优秀学生”评选标准及形式 2.2024年“万名优秀学生”全学段参赛学生名额分配表 3.2024年“万名优秀学生”推荐参评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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