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入汛以来,全省极端天气事件频发,先后遭遇多轮强降雨、强对流、龙卷风等灾害天气,山洪、城市内涝、地质灾害多发,造成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当前我区同步处于梅雨期,雨水偏多、防汛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鄂汛办字〔2026〕20号文件工作部署,深刻吸取各地洪涝灾害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防汛风险隐患,牢牢守住防汛安全底线,区防指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防汛隐患大排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重点项目 聚焦各类高风险涉水防灾点位开展全覆盖排查,重点包含:水库、头顶塘堰、山洪灾害危险区、山区河道、3级及以上堤防、在建涉水水利工程等区域。 二、排查组织方式 本次排查实行属地全覆盖排查,以镇(街、区)为单元开展全域自查;区防指组织专班抽查各镇(街、区)排查落实情况,所有排查问题统一分类填报对应附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防灾责任 各镇(街、区)防指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时刻绷紧防汛安全弦,增强风险预判意识与忧患意识,以最高标准、最严格要求、最有力举措推进隐患排查整治,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担当转化为抓细抓实隐患排查整治的实际行动。 (二)强化统筹部署,健全工作专班 各地要将防汛隐患大排查作为当前首要、紧迫工作,统筹调配骨干工作人员,组建专项排查工作专班,迅速启动全域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分工清晰、责任到人。 (三)狠抓整改实效,按时报送资料 排查工作坚持主动作为、不推诿、不隐瞒,对排查出的各类风险隐患逐项建立问题清单,细化整改举措、明确包保责任人,限期闭环整改;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隐患点位,同步完善专项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管控措施。 1.7月10日10:00前,报送水库、头顶塘堰、山洪等高致灾风险隐患排查清单; 2.7月12日10:00前,汇总报送全部类别防汛隐患排查清单; 附件: 1. 山区河道隐患排查清单 2. 三级及以上河道堤防隐患排查清单 3. 水库安全度汛隐患排查清单 4. 头顶塘堰隐患排查清单 5. 山洪隐患排查清单 6. 在建水利工程度汛隐患排查清单 7. 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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