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光彩国际物流园区张某杰汽车维修店“11.27”一般燃爆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11月27日12时40分许,位于襄州区光彩国际物流园区维修区61-62号的个体经营户(张某杰汽车维修店),在对货车司机范某忠驾驶的半挂车(车头牵引车鄂FGN622-半挂车厢鄂FQD90)油箱进行维修焊接作业时,发生一起其他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车辆受损,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区政府授权,成立了以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公安局、区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襄阳光彩国际物流园区张某杰汽车维修店“11.27”一般燃爆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检察院、区纪委监委机关派员参加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调阅资料、问询谈话、综合分析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及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襄阳光彩国际物流园区张某杰汽车维修店“11.27”一般燃爆事故,是一起因机动车维修门店经营者未备案经营、违规动焊作业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襄阳市襄州区张某杰汽车维修店(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类型:个体工商户;注册日期:2023年11月22日;经营场所: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张湾街道奔驰大道新光彩物流基地维修区61号;经营者:张某杰,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涉事人员情况
1.张某杰,男,53岁,汉族,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系机动车维修门店的经营者,在事故中死亡。
2.高某珍,女,52岁,汉族,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系机动车维修门店经营者张某杰妻子,在事故中受伤。
3.范某忠,男,50岁,汉族,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系车辆鄂FGN622-鄂FQD90挂的驾驶员,事发前在张某杰的机动车维修门店修理油箱。
(三)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11月27日中午12点左右,范某忠驾驶的半挂车(车头牵引车鄂FGN622-半挂车厢鄂FQD90),由于油箱有点渗漏,经朋友介绍来到光彩物流园维修区61号张某杰汽车维修店修理。当时张某杰把油箱卸下来后,范某忠告知张某杰说油箱里面还有小部分柴油,让张某杰小心点焊接,先用水清洗,张某杰说没事儿。大概12点40分左右,张某杰焊接油箱时发生燃爆,油箱被炸开,引发火灾,火势凶猛。当时张某杰躺在地上还能动,但其上身衣服烧掉一半,下身衣服基本被烧完。范某忠听到爆炸声立即赶到现场,背起张某杰就朝着火的反方向跑;张某杰妻子高某珍也在朝火的反方向跑,头发还烧着了。范某忠见状,赶紧脱下上衣往高某珍头上蒙,邻店修车师傅孙某龙也帮高某珍把外套脱掉灭火,然后拿着灭火器把张某杰身上和他们门前地上的火全部灭掉。大概13点10分左右,120救护车赶到,把张某杰和他妻子高某珍一起送到解放军第九九一医院救治。15点46分,张某杰经抢救无效死亡。
(四)人员伤亡情况
此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死者张某杰,系机动车维修店的业主;伤者高某珍,系张某杰的妻子。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接到事故信息后,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局、襄州经开区、张湾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区应急管理局立即将事故信息上报了区委、区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
(二)医疗救治情况
油箱爆炸起火,导致张某杰全身多处被烧伤,伤势严重,救治无效身亡。高某珍被送至解放军第九九一医院救治,基本痊愈后出院。
(三)事故应急处置以及评估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进行了前期处置,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局、襄州经开区、张湾街道办事处等区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到达现场后,对事故现场进行联合勘查,对司机范某忠进行了调查询问,并对该门店进行停业整顿。各部门响应及时,工作开展规范有序,应急处置有力,责任落实到位。
三、事故原因分析
- 直接原因
经现场勘查和综合分析,事故调查组认为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机动车维修店经营者张某杰在维修涉事货车
油箱时,违反《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标准,未进行彻底清洗置换,油箱内仍残余有易燃易爆气体,当维修动焊时产生高温,从而引发燃烧爆炸。根据应急管理部等10部委公告[2022年第8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柴油(不再区分闪点)全部纳入危险化学品管理,危险性类别为“易燃液体,类别3”。柴油的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 间接原因
1.机动车维修店经营者张某杰安全意识淡薄,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操作、违规作业,冒险蛮干。
2.张某杰的机动车维修店不具备修理汽车油箱的资质条件,未按法律法规规定到相关部门备案,并取得汽车维修业备案证,违法从事汽修业务。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责任认定
(一)襄阳市襄州区张某杰汽车维修店
襄阳市襄州区张某杰汽车维修店不具备汽车修理的相关资质,未按法律规定到相关部门备案,并取得汽车维修行业备案证,违法从事汽修业务;安全意识淡薄,在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进行切割作业,无证操作、违规作业,冒险蛮干,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对此,张某杰应承担主要责任。鉴于张某杰已死亡,不予追究其责任。
(二)光彩国际物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光彩国际物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把专门用于汽车维修的场所租赁给无汽车维修资质的个体工商户张某杰,未与个体工商户张某杰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三)张湾街道办事处
襄阳市襄州区张某杰汽车维修店位于襄州区张湾街道办事处朱庄社区七组、八组集体用地,土地出租金归朱庄社区集体所有。张湾街道办事处属地管理不到位,日常巡查排查不严不细,未及时发现问题,更没有督促整改,无形中放任了张某杰在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进行焊接作业,无证操作、违规作业,冒险蛮干。对此,张湾街道办事处相关公职人员应承担相关责任。
(四)襄州区交通运输局
襄州区交通运输局作为机动车维修企业的行业监管部门,其下属单位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负责襄州区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监管执法工作。
调查发现,襄州区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在对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中监管履职不到位,未对在光彩国际物流园长期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业务的襄阳市襄州区张某杰汽车维修店非法经营行为予以打击。对此,区交通运输局相关公职人员应承担相关责任。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个人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
1、光彩国际物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未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致使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对此次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襄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2、襄阳市襄州区张某杰汽车维修店不具备汽车修理的相关资质,未按法律规定到相关部门备案,并取得汽车维修业备案证,违法从事汽修业务;安全意识淡薄,在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进行切割作业,无证操作、违规作业,冒险蛮干,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对此,张某杰应承担主要责任。鉴于张某杰已死亡,不予追究其责任。
(二)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单位和人员
1、张湾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力,监督检查不严格、不细致、不全面,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移交区纪委监委进一步调查处理。
2、区交通运输局指导和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力,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移交区纪委监委进一步调查处理。
六、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为从此次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避免和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建议如下:
(一)襄州区交通运输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加强对辖区内机动车维修行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和执法力度,与属地政府形成监管合力,坚决打击未备案违规经营、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各类机动车维修企业、个体经营户的安全检查,全面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隐患,及时有效、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防范遏制类似事故发生。
(二)襄州区张湾街道办事处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职责,提高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营户的信息摸底力度,掌握辖区内“九小场所”基本情况,加强对类似的机动车维修店的安全监管,加大安全巡查检查力度,及时排查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或移送相关行业部门依法查处。
(三)行业监管与属地监管相结合,积极开展“九小场所”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全区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附件:襄阳光彩国际物流园区张某杰汽车维修店“11.27”一般燃爆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
襄阳光彩国际物流园区张某杰汽车维修店“11.27”一般燃爆事故调查组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