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同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颁布施行后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认真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形成全系统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公民权益的良好法治环境。区工商局领导杨庆华带领消保分局、消委会、法规股、金华工作站、城关工商所、经开工商所相关工作人员和部分人大行业代表、政协委员在浩然广场进行法治宣传。宣传消费权益保护、打击传销、注册登记、企业年报、防范合同欺诈、汽车商品纠纷处理等内容。通过现场发放宣传单、解答咨询等形式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防范消费陷井,宣传倡导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的意识。 区委副书记、区长黄进参观到该局宣传展台时,就该局打击假冒伪劣进行了询问了解,并就近期发生的一起群体投诉事件作了详细的询问了解,要求区工商局加强投诉处理的力度,安抚好消费者的情绪,解决群众诉求,营造和谐消费环境。(蔡光浩 张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