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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襄阳市襄州区双沟镇双沟科技孵化大楼主楼1-2层房屋和附属楼1-3层房屋十年承租权

来源: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25-11-25 09:42 字体:加大 减小

项目名称

位于襄阳市襄州区双沟镇双沟科技孵化大楼主楼1-2层房屋和附属楼1-3层房屋十年承租权

项目编号

LG2025HB1004537

出租底价

10元/平方米/月

报名保证金

1万元

挂牌起始日

2025年11月25日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挂牌截止日

2025年12月8日

出租方

襄阳襄州农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孝文

联系电话

0710-3346223

标的简况

   本次出租的标的位于襄阳市襄州区双沟镇建设路与兴业路交叉口,标的为双沟科技孵化大楼主楼1-2层房屋和附属楼1-3层房屋。标的实际出租面积以双方现场核实的面积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湖北金伯乐资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年11月1日

评估报告文号

鄂金评报字【2025】098号

交易方式

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

协议方式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是否延期挂牌

重大事项披露/情况说明

1.本次出租的房屋以现状出租,出租期限为十年,免租期到2026年12月31日,租金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月租金单价增长0.5元,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季度支付。

2.本次出租的房屋目前为闲置状态,待本次公开出租的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若有意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再次通过公开市场交易获取租赁权,若原《租赁合同》有约定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3.本次出租的资产无任何抵押、担保等限制租赁的情形。

4.本次出租的双沟科技孵化大楼主楼1层房屋中2间设备间用房等公共区域房屋不在本次出租范围内。成交后,交易双方自行核实出租面积中应扣除的部分公共使用区域,并以双方现场核实的出租面积为准。

5.如出租方停止租赁收回资产,出租方不对承租方所做的一切投入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交易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1万元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二)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期限内将首期租金、履约押金一次性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三)本次交易双方在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产生的交易费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四)《房屋租赁合同》履约及履约保证金处置:

1)承租方需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履约押金,履约押金金额为三个月租金。逾期未支付,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需按年租金的20%支付出租方违约金。

2)履约押金在合同终止、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违约金、水电费等)全部结清后无息退还。在租赁期内,由于承租方原因给出租方造成任何损失的,或因逾期所需支付的违约金,违规经营导致的罚款、拖欠的水电费等出租方均可以在押金中扣除。若损失超过押金的,承租方还应支付超出部分。

3)承租方应按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若承租方未能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房屋租赁合同》自行终止,出租方已收取的风险押金不予退还。合同终止后,承租方应按实际占用房屋的时间向出租方支付相应的租金。

4)承租方须按时交纳应当由承租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租赁期间的水、电、气、网、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其中物业费为2.7元/平米/月。

5)承租方根据经营需求自行报装水、电、燃气等,报装产生的费用,以及后期维护、管理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房屋装修改造、消防设施改造、环评、安评等与安全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因承租方欠缴或逾期付款导致出租方承担责任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缴、追偿。

6)承租方应当合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做好消防、安全、卫生、防火工作,禁止人员、经营混住。承租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地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所有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生产经营期间应加强消防管理,发生火灾承租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7)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周边群众上访、堵门及其他群体性事件,承租方应在三日内解决完毕,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概不负责。生产经营期间不得扰民,影响周边企业的生产经营,若产生纠纷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8)若因政策变化或市政建设等不可抗力导致标的无法继续租赁的,承租方应及时结清租赁费用,无条件腾退,双方租赁关系解除。

(五)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的湖北金伯乐资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对本次租赁交易出具的《评估报告》(鄂金评报字【2025】098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六)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承租方资格

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承租。

2.意向承租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按时付清。

行为批准情况/备案情况

   批准机构

襄阳襄州农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备案机构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保证金交纳

保证金

1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由报名人账户交纳。

保证金

处置方式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成交后,其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成交后,其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按照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要求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或放弃承租的。

承租方

需提供资料

法人/其他组织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章程;4、内部决议;

5.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交款凭证;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提供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公章,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

现场报名地点

襄阳市长虹北路46号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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