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下午5时许,一辆出租车行至襄州区航空路与汉津路交叉口路段时,司机鸣笛向执勤交警求助,民警发现该车的引擎盖正在冒烟,于是立即通过手势指挥示意其靠边停车。司机下车后,十分慌张,称不会使用灭火器,执勤民警陆国洪沉着冷静,打开引擎盖,找准起火点,迅速用灭火器喷射,火势很快被扑灭,险情得以控制。为了防止车辆复燃,民警对起火点进行反复检查,直至确认火苗已经完全扑灭。事后,司机宋某对交警的救助连连道谢,回想起刚才的一幕还不寒而栗。因为起火点离油箱位置很近,幸亏救助及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襄州交警提示,由于夏季天气炎热,停放车辆时,要尽量避免太阳暴晒,防止温度过高引起自燃。另外,车辆长时间满负荷甚至超负荷工作,也极易发生车辆自燃事故。作为驾驶员应该在上车前对车辆进行自查自检,在确定没有火灾隐患的情况下方可上路行驶。同时,还应熟练掌握车内灭火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确保在发生火灾后能安全有效地进行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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