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镇办发〔2023〕11号 龙王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民政部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 《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民政部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领导签批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龙王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龙王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印发 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民政部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区委农办《2023年襄州区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切实做好民政系统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保证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现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各级纪委全会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民政系统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自查自纠;坚持问题整改,深入促改促治,深入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时间 2023年4月-12月 三、整治内容 整治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3年4月) 1.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学习中央、省、市、区纪委和省、市民政部门下发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关精神和指示要求,对民政系统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镇纪委书记为组长,成员党政综合办主任、民政办主任、财政所主任、人社服务中心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办,民政办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全面统筹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和组织实施。 3.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由民政办围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兜底保障方面,制定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发布征集问题线索公告。 (二)集中整治(2023年5月-11月) 1.自查自纠。社会救助政策落实重点围绕兜底保障过程中救助不及时、不精准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看是否存在应救未救,违规享受救助、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问题,是否存在公示不规范和动态管理不及时等问题,各村(社区)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围绕民政系统乡村振兴领域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方面自查自纠的内容,深入开展“拉网式” 排查,全面查找有关问题,相关自查情况全部建立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并填写《龙王镇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表》,发现问题线索,举一反三自查,坚持目标导向整改,建章立制巩固。 2.督导检查。采取明察与暗访、督导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各村(社区)要填写《龙王镇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检查表》,交民政办汇总。 3.统筹推进。在民政系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同时,开展深化殡葬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福利机构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同步推进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4.制度建设。聚焦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方面排查出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 (三)巩固提升(2023年12月) 民政办对专项整治工作,要形成有关报告,专项整治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将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各级关于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把抓好民政系统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维护困难群众利益的实际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精心安排部署,下大力抓好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所属区域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兜底保障方面管理,民政办主动发布专项整治工作征集线索的公告,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三)加强问题整改。各村(社区)要坚持问题导向,对自查的问题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已整改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要结合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核实的问题,要建立台帐,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问题迅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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