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黄龙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黄龙镇人民政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建立责任型、法治型、阳光型、服务型政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结合本镇实际,不断纵深发展,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提升平台建设 00002. 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在家中办好事;建立健全“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平台诉求件办理工作,2020年全年办件1058件,群众满意率100%;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针对性。注重收集报送各类网络舆情,建立了一整套网络舆情处置方法,大到社会风气、安全问题,小到百姓民生都做到及时反应并有效处置。 00001. 加强组织领导 00002. 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电子政务建设,完善信息管理,突出政务公开重点,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巩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 (三)拓宽宣传渠道 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和政府院内政务公开宣传栏为载体,现代方法与传统方法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19 | 21.802万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黄龙镇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00001.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00002. 2020年,黄龙镇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0000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00002. 00001. 存在问题 1、政务公开宣传范围局限,收效甚浅。适合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的形式较少。 2、部分信息公布不够及时,信息数量、质量亟待提升。 (二)整改措施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黄龙镇人民政府将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2、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扩展宣传范围,深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宣传报道,引导群众主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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