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制定《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襄州区政府门户网站、报刊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3、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襄州区住建局符合公开的其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下载《襄州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襄州区住建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襄州区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页面专栏“依申请公开”进行申请,“依申请公开”页面(点击跳转)。 4.其他方式。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受理机构 襄州区住建局办公室是襄州区住建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襄州区红星路12号; 邮政编码:441000;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0-2817379。 四、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襄州人民政府或本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 名 |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 传真电话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 法人/其它组织 | 名 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人代表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 |
| 传 真 电 话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 申请时间 |
| 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信息内容描述 |
| 信息用途 |
| 获取信息的方式 | 可以任选一项 □ 邮寄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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