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任务(序号43)自行验收情况的报告
按照《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43)反馈的“襄阳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约50%,污水收集管网覆盖不到位,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普遍较低”问题已于2025年11月27日通过市级验收。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我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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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襄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任务(序号43)自行验收情况的报告
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