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2021年11月12日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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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1158671/2021-32031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襄州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1-11-12
标题: 关于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文号: 襄州汛〔2021〕3号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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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防汛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镇(街、区),区直各单位:

按省厅调度,鸭河口水库自25日4时起,下泄流量加大至4500立方米每秒,目前入库流量14940立方米每秒,水位 179.37米,可能超校核水位181.5米,唐河、白河、唐白河及汉江将发生明显涨水过程,主要控制站可能发生超警以上洪水。

根据《襄州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报经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决定于9月25日17时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请各镇(街、区)结合当地实际,按预案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切实做好当前防汛防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区),各相关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防汛救灾是场考验全党初心使命的硬仗,作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守护者”,全体党员干部要绷紧防汛思想之弦,筑牢防汛安全堤坝,以实际行动坚守为民情怀,践行初心使命。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各类防汛责任人要进岗到位,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应急会商、信息管理、动员部署和人员转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巡堤查险。各地各单位区防指成员单位,按 照职责分工全力做好抗灾救灾工作。请各镇(街、区)、防指成员单位密切关注江河水情变化,各堤防镇、村巡查责任人、技术责任人要加强加密巡堤查险,履职尽责,并严格按照《国家防总巡堤查险工作规定》、《湖北省河遒堤防巡堤查险规定(试行)》有关要求,提前组织超设防、超警戒巡堤防守人员,预警沿江村、社区做好群众避险转移,做好防范应对和各项应急准备,保障洪水安全过境。

三、进一步强化值班值守。各镇(街、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必须在岗在位,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传达、处理各类防汛信息和指令,确保防汛信息畅通,科学快速处置突发险情。

2021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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