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襄州区政务服务帮代办专班人员通知
2024年01月10日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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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1158671/2024-00801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襄州区行政审批局 公开日期: 2024-01-10
标题: 关于成立襄州区政务服务帮代办专班人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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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区直各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营造襄州区最优营商环境,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优质、快捷的行政审批帮代办或陪同办(以下简称“帮代办”)服务,促进亲清政商关系统一,从群众和企业办事需求出发,打造襄州政务服务“帮代办”优质品牌,经研究决定成立襄州区政务服务“帮代办”队伍。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在区政务大厅实行全程为企业群众无偿提供帮代办服务,并遵循自愿委托,便捷高效,主动服务,全程代办,优质高效,部门联动等原则。

二、服务原则

(一)自愿委托。襄州区区域内的企业、群众自愿提出委托申请,填写“帮代办”服务委托书,签字确认材料真实性与“帮代办”相关服务事项

(二)合法高效。在依法合规、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其他企业及群众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供优质高效的“帮代办”服务。

(三)全程服务。为我区企业、群众提供“帮代办”服务,从受理直至事项办结完成。

(四)无偿办理。除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企业和群众缴纳的费用外,“帮代办”服务不收取费用。

三、服务内容

(一)企业和群众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公布的依申请事项需要帮代办的可办事项。

(二)因特殊原因不能到达现场办理的可以申请上门服务(仅限于襄州区城区)。

四、窗口设置及人员配置

按照“高效便利”的原则,由各部门开设“帮代办”窗口,并抽调专门的工作人员到网厅、自助专厅、24小时自助服务区等区域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帮代办”服务。

五、任务分工

(一)梳理优化“帮代办”服务事项目录。各相关部门定期梳理帮代办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并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服务窗口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区直各相关部门)

(二)加强业务培训。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标准化的帮代办工作流程,制定完善的“帮代办”人员培训方案,定期“帮代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相关政策进行全面解读和辅导,提高“帮代办”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直各相关部门)

(三)加大宣传引导。不断加大推行政务服务“帮代办”工作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开展上门走访活动,深入了解群众和企业需求,及时公布和宣传“帮代办”服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导向。(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直各相关部门)

(四)注重协同配合。“帮代办”服务涉及多个单位、多个事项的,各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能相互之间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区营商办、区行政审批局做好统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帮代办”服务中的重点问题。(责任单位:区营商办、区行政审批局、区直各相关部门)

(五)提供上门服务。企业和群众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的,可委托他人至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出上门服务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申请事项服务内容。申请资料由“帮代办”小组负责资料初审,确定资料齐全无误后,安排“帮代办”工作人员上门服务。(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直各相关部门)

六)监督机制保障。区纪委每月联合区营商办、区行政审批局将对“帮代办”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对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进行回访,坚决制止和打击破坏襄州营商环境的任何行为。(责任单位:区营商办、区行政审批局、区直各相关单位)


附件:附件1:关于提供政务服务无偿“帮代办”的公告.pdf
附件2:政务服务“帮代办”委托书.pdf
附件3:政务服务“帮代办”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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