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襄州)文综罚字[2026]第001号 | 利用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禁止内容的游艺设备从事经营活动 | 风云游侠娱乐(襄阳)有限公司 | 91420607MA7F8TWOXJ | 接群众信函举报,2026年1月13日15时50分,襄阳市襄州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芦丹(执法证号:17030921006)、杨椰(执法证号:17030921012)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依法对位于襄阳市襄州区航空路民发广场3楼302商铺的风云游侠娱乐(襄阳)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场所正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有《营业执照》和《娱乐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找到当事人场所内设置的三台一组“百变小丑”游艺设备,执法人员现场扫描了该设备的识别二维码,经比对发现该设备与广东省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系统公示的玩家操控区有区别,当事人场所内设置的“百变小丑”游艺设备玩家操控区加装了退币槽,执法人员使用当事人提供的游戏代币对“百变小丑”游艺设备进行了测试,确认当事人场所内设置的三台一组“百变小丑”游艺设备已经具备了退币功能,且彩票出口无彩票吐出。经询问,现场负责人承认场所内"百变小丑"游艺设备加装了退币槽具有退币功能。 | 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给予行政处罚。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 襄阳市襄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 2026.0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