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直各卫生健康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提升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2022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襄州双随机办文〔2022〕3号)精神,结合卫健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抽查计划。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依法监管原则。严格执行卫生健康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正高效原则。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三)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随机抽查计划,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各监管对象情况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加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要建立“一抽查双公示”制度,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抽查计划 (一)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经营卫生情况抽查,4月至5月份。 (二)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抽查,5月至6月份。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双随机抽查,7月至8月份。 (四)医疗机构双随机抽查,7月至8月份。 (五)学校卫生双随机抽查,9月至10月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根据本抽查计划要求,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要具体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附件:襄州区卫健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2022年4月28日 襄州区卫健局2022 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实施时间 | 备注 | 1 |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经营卫生情况抽查 |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的检查 | 各类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 10% | 4-5月 |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 | 2 |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 工业企业职业健康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 各类工业企业 | 10% | 5-6月 |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区人社局开展。 | 3 | 生活饮用水卫生双随机抽查 | 饮用水供水单位和涉及饮水卫生安全产品的检查 | 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市场主体) | 10% | 7-8月 |
| 4 | 医疗机构双随机抽查 |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监督检查 | 医疗机构(市场主体) | 10% | 7-8月 |
| 5 | 学校卫生双随机抽查 | 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检查 | 学校(市场主体) | 10% | 9-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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