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学校卫生管理,提高监管效能,有效维护师生身体健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切实履行卫生部门监管职责,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从学校实际出发,立足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培养,推动学生身体和心理素质的不断提高,促进学校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创出新业绩。 二、检查范围 辖区内全部区管学校。 1、宣传发动阶段(2月17日-3月10日)。按照本方案要求,做好卫生监督员动员和培训工作。 2、监督检查阶段(3月11日-11月30日)。对辖区内区管学校按照省市区工作要求,依据学校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抽检教室采光照明。在检查过程中,帮助、指导学校梳理风险隐患和问题,加强宣传教育,给出整改意见。做到执法与普法同步、检查与服务同步、排查与整改同步,实现监督执法效能提升。 3、总结评估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对学校卫生现状进行科学分析总结,进一步巩固强化部门协同机制,向区教体局进行结果反馈,齐抓共管,推动学校卫生健康长效发展。 三、工作内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常见病与多发病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教室环境管理、生活环境卫生管理、校内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等,教室采光、照明等。 四、工作要求 1、强化工作纪律。遵循行政执法有关要求,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教育为主。行政处罚时要避免滥用自由裁量权和程序不合法等问题,做到合理合法。 2、加强追踪问效。加强对检查工作的跟踪指导和督促,认真梳理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优化工作方式,确保卫生质量见实效。 3、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工作计划,具体细化推进全年任务,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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