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性别:女,身份证号码:420621XXXXXXXX1923;住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黄龙镇新桥村五组,联系电话:178xxxxxx555) 本机关于2024年3月1日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襄州卫健计罚〔2024〕04号),你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决定书所载的缴纳罚款义务,且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本机关已依法作出《催告书》(文号:襄州卫健催告书〔2024〕03号),执法人员多次通过电话与你本人联系,你自称不在襄阳,后拒绝接听执法人员电话,执法人员按你所留地址进行邮寄送达也被退回。由于采取多种方式均无法送达,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催告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机关领取。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一、自收到本催告书起10日内缴纳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缴纳方式:微信或者支付宝扫描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右上角的二维码缴款)。 二、如你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10日内到襄州区卫生健康局(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交通路20号)进行陈述和申辩。 三、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人:袁拥军 刘丛 联系电话:13508666115 襄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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