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本机关编制了《襄州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l 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l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http://www.xyxz.gov.cn/bmxz/bm/tjj/zfxxgkzn/。 l 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l 公开范围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l 申请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网上填写《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本机关一般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工作业务。 l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襄州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l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本机关将在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于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本机关不予公开。征求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收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三、不予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三)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襄州区统计局综合核算数管股; 办公地址:襄州区园林路米兰国际写字楼11-12楼; 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地址:襄州区园林路米兰国际写字楼11-12楼; 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10-2820017; 通信地址:襄阳市襄州区园林路米兰国际写字楼11-12楼襄州区统计局; 邮编:441100 襄州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 民 | 姓 名* |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 传 真 |
| 法人及其他组织 | 名 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人代表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 传 真 |
| 申请时间 |
| 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政府信息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特征性描述*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 | 表中标注*必填项,个人申请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须提供社会信用代码。必填项不完整的按照要求补正后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五、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通过区政府热线“12345”网上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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