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委托代理采购协议( 襄州区聘请第三方公司开展秸秆禁烧航空监测服务项目)
2023年07月27日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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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1158671/2023-19510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襄州分局 公开日期: 2023-07-27
标题: 市政府委托代理采购协议( 襄州区聘请第三方公司开展秸秆禁烧航空监测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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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项目编号:2023-





襄阳市政府采购项目


委托代理采购协议书






项目名称:襄州区聘请第三方公司开展秸秆禁烧航空监测服务项目
















襄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襄阳市政府委托代理采购协议

甲方(釆购):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襄州分局

乙方(釆购代理机构):陕西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的规定,甲乙双方就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采购委托招标代理事宜达成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襄州区聘请第三方公司开展秸秆禁烧航空监测服务项目

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3.项目数量:1

4.预算金额:15万元

5.项目地点:襄阳市襄州区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编制、发售、解释招标(竞争性磋商、谈判、询价等采购方式)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其他公开媒体或者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函;

3.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

4.制定评标(竞争性磋商、谈判、询价等采购方式)方法、步骤、标准;

5.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谈判、询价小组;

6.邀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7.落实开标、评标(竞争性磋商、谈判、询价等采购方式)地点,主持开标活动,指定专人做开标记录;

8.组织评审工作;

9.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10.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其他公开媒体或者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通知书;

11.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2.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3.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4.组织履约验收事项;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甲方的职责及工作内容

1.依法进行政府采购活动。

2.甲方应指定一名项目联系人1名熟悉本采购项目情况的技术人员,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参与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立项、概算批文、经审批的采购计划、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商务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

4.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工作计划、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谈判、询价等采购方式文件)等文件予以书面审核并签字确认配合乙方答复投标人的质疑

5.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以及提出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要求。

6.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方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甲方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代表和监督人员必须出具书面授权书,并写明参加的具体人员姓名。

7.甲方有权利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但必须出具授权书。

8.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采购活动中的行为进行监督。

9.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10.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11.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乙方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供所有相关资料

2)向乙方提供完成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供所有相关资料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招标全过程的配合

4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或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协助乙方向落标人发致谢函

5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委托乙方签订。在规定时间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备案

6)指定的与甲方联系的人员

姓名:邵元洪

电话:0710-2821802

7)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管理部门要求的需要甲方协调的工作

第四条乙方的职责及工作内容

1.依法进行政府采购活动。

2.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3.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招标(竞争性磋商、谈判、询价等采购方式文件)采购方案。

4.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招标、竞争性磋商、谈判、询价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5.乙方负责发布招标公告,审查投标人资格。

6.落实开标和评标地点及参加人员等事务,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和评标细则,组织开标大会。

7.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8.乙方可以依据需要,就招标(竞争性磋商、谈判、询价)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9.乙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10.乙方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语结论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的评标报告,发出《中标通知书》,并监督合同的签订。

11.招标结束后,乙方负责将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采购结果等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12.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3.乙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14.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评审专家劳务费等相关费用

15.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五条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在整个招标过程中,双方均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法规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发生了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撤消,本协议应作相应变更或终止。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规和本协议的协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有关费用

1.招标代理服务费、场地费、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及评委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2.代理报酬为人民币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的95%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2850元的按照2850元收取。

3.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由中标人支付,交易不成功费用由委托人支付。

4.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逾期未支付部分报酬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3.5倍进行支付利息。

5.支付方逾期支付报酬按照:每逾期一日支付方承担按照逾期未支付欠款额*2%/日历*日历天数进行计取,进行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

1.双方约定的甲方的其他违约责任:协议履行期限内非乙方原因甲方提前解除协议,甲方应视代理机构完成情况给予赔偿;或非乙方原因导致招标终止或招标失败致使必须依法重新招标的,甲方应向乙方追加代理费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其中甲方乙方份。

3.双方如果有争议,依法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合同订立时间:20237月 日

5.合同订立地点: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襄州分局办公室

6.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





委托人(盖章)乙方釆购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0710-2821802联系电话:0710-3334498

2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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