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襄州分局 关于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58号提案的答复
王敏委员: 您好! 您在区第六届政治协商会议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宣传、利用和规范管理的提案》已收悉,提案中建议和意见十分中肯,为此,我局高度重视,组成专班,认真调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技术规范开展日常监督管理 2022年12月30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实。该标准规定了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度物单位需设置的危险度物识别标志的分类、内容要求、设置要求和制作方法。作为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如何做好监管及宣传从一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通过各类宣传日、宣传周开展全民普法宣传。 我局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襄阳市2024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规范全区产废企业和医疗机构的危废及医废的暂存、转移事项,并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5.22生物多样性日》及一些大型的专题宣传活动中针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标识标牌进行普法宣传。在日后,我局也将利用公共视频平台、政府网站及公共电子屏滚动插播危险废物识别信息。 (二)加强日常监管。 1.针对产废企业从三个方面监管:一是督促企业危废存放点要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各项指标要求,全面落实内部管理、申报登记、建立台帐、源头分类、设置标识标志、应急预案备案、业务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且不定期对企业进行追踪检查;二是组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进度缓慢或者遇到困难的企业到已经有整套完善、规范危废管理体系的企业进行参观学习,让企业负责人能够更直接地发现自身管理优缺点,下一步能更有效地处理、改善自身管理中的短处;三是认真考核审查企业的应急预案和相关演练方案,并参与到部分企业应急演练中,对演练过程中的不当之处及时提出并指导改正,确保演练开展顺畅、保证员工安全并提高危废管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2.针对医疗机构从四个方面监管:一是要求相关医疗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健全收集、暂存、送处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进行处置。二是要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医疗废物贮存场所,并完善交接登记及转移联单制度,有效促进医疗废物的规范贮存、有序流动。三是对相关机构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重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场所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医疗废物标志是否张贴以及交接、转移过程中是否登记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责令整改。四是对辖区社区卫生院进行排查摸底,整治个体诊所医疗废物收集混乱、随意丢弃现象,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结合襄州区实际,落实职责分工、高效推进落实,扎实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督导帮扶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对医废贮存场所警示标识、“三防”措施、专职人员管理等规定的落实情况,医废交接、消毒、处置等台账及转移联单等情况进行培训,确保医疗废物规范收集、贮存、转运、处置过程规范。 最后,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关心、支持襄州生态环境工作,不断给我们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再次感谢您。
2024年6月26日
主管领导姓名 杨明国 联系电话1397228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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