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劲松委员: 您好! 您在政协五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模以下养殖污染防治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中建议和意见十分中肯,为此,我局高度重视,组成工作专班,认真进行办理。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您在提案中分析了我区畜禽养殖规模以下养殖户的现状及存的在主要难点问题,我区畜禽养殖数量大、分布广,畜禽养殖污染是重要的污染源之一,在现有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监管执法依据中,规模以上养殖场有明确的监管执法依据,规模以下的养殖场没有明确的监管执法依据。但规模以下养殖场建设与养殖较粗放,污染较严重,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污染投诉多。为此,你建议各镇根据实际情况,借鉴农村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的成功经验,将养殖污染防治与精准脱贫、农村环境整治挂钩,设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基金,推广“分散收集、集中处理”这一有效模式。您的建议对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2021年4月印发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对未来一个时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监督指导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全面启动养殖大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科学测算评估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优化区域粪污处理利用模式,强化环境污染监管措施,逐步提高畜禽养殖行业的监管水平。为切实解决我区畜禽养殖污染投诉高发频发问题,加快补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领域短板,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场所空间和结构,推动“十四五”期间我区畜禽养殖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目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已联合启动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承载力评价和种养循环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明确禁养红线范围,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业的污染,保护人口集中区、水源保护地和重要生态功能区,促使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此基础上,通过畜禽养殖承载能力评价并编制畜禽养殖种养循环发展规划,明确我区畜禽养殖规模上限,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促进种养循环,引导畜牧业绿色发展,实现畜禽养殖可持续发展与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最后,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关心、支持襄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给我们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再次感谢您。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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