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0)整改情况的公示
2024年12月20日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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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1158671/2024-36267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襄州分局 公开日期: 2024-12-20
标题: 襄州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0)整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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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区关于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0整改情况的公示



按照《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襄污防攻指办文〔202411号)要求,襄州区关于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0已通过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1. 反馈问题

环境保护税征缴机制不健全,部分排污企业长期未交环保税。

  1. 整改目标

进一步强化与生态环境部门征管协作机制,完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落实常态化复核机制,定期开展风险核查,深化排污信息成果运用,提高环保税征管质效。

  1. 整改措施

(一)落实征管协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征管协作人员和牵头内设机构,确定责任人和联系人,协调对接具体工作,确保信息共享、比对复核、征管协作等工作落到实处。深化落实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了解工作动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升环境保护税共治水平。

(二)落实涉税信息共享机制。规范共享信息内容、明确信息交换方式、规范信息交换时限。区税务局定期向区生态环境分局获取排污单位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数据、环境违法和受行政处罚情况等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并定期将纳税人纳税申报、税款入库、减免税额、欠缴税款以及风险疑点等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交送区生态环境分局。

(三)落实常态化复核机制。区税务局应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与区生态环境分局交送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比对,发现纳税申报数据资料异常或者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提请区生态环境分局进行复核。区税务局应当按照区生态环境分局复核的数据资料调整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加强征管协作,放大共治效应。区税务局与区生态环境分局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了解工作动态,研究解决加强环境保护税征管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动态更新征管协作责任人和联系人,协调对接环保税具体工作,不断加强与区生态环境分局的沟通协调,对环境保护税日常征管过程中遇到的专业问题和关键事项进行实时沟通处理,不断提升环境保护税共治水平。

(二)加强信息共享,堵塞征管漏洞。区税务局每季度申报期结束后,将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基本信息、税款入库、减免税额、纳税人申报数据资料异常或者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信息传递给区生态环境分局。并将从区生态环境分局取得的排污许可证信息和其他数据与金三系统内的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的税源信息进行比对,新增42户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并根据排污许可证完善了181条税源信息,进一步提升了我区的环境保护税征管质效。

(三)加强数据复核,精准应对疑点。区税务局每季度申报期结束后将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的申报数据与上期申报数据及区生态环境分局传递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比对,2024年上半年将存在“申报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偏低”和“纳税申报数据资料异常”等情形的44户纳税人向区生态环境分局提请了环保复核。根据区生态环境分局反馈的复核情况,认真分析数据差异原因,掌握企业真实申报数据,对复核后涉及补税或退税的,及时提醒企业补税或退税,并辅导企业在后续的申报过程中严格按照实际排放污染物数据进行申报,确保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真正做到应收尽收、应享尽享。



如对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1220日—202513日)向襄州区税务局反映。

联系人:李萌;联系电话:0710-2822588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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