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三八”国际妇女节广告合规提示
2026年03月06日 10:36
【字号: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6-06640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6-03-06
标题: 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三八”国际妇女节广告合规提示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三八”国际妇女节广告合规提示

2026年“三八”国际妇女节临近,全区各类商业广告宣传、节日营销活动已逐步进入预热和集中发布阶段。为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广告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女性人格尊严与社会公序良俗,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节日营销氛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向全区各类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及互联网平台经营者,作出如下广告合规经营提示:

一、坚守正确价值导向,严格恪守公序良俗底线

各类广告活动主体开展妇女节相关营销宣传,必须坚持正向引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尊重女性、关爱女性、维护女性合法权益作为宣传底线,坚决杜绝各类违背社会风尚、损害女性权益的违法违规宣传行为。

· 

严禁性别歧视与低俗营销:坚决杜绝物化女性、贬低侮辱女性、性别歧视类宣传内容,不得使用带有歧视性、侮辱性的文案、画面、用语及音效,严禁通过软色情、低俗擦边、女性身体部位过度特写等违规方式博眼球、搞营销,切实守住广告内容文明底线。

· 

· 

拒绝性别刻板印象与不良引导:不得宣扬“女性依附家庭”“性别标签化”等落后陈旧观念,不得刻意煽动性别对立、制造容貌焦虑和身材焦虑,不得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误导公众价值观的广告内容。

规范广告用语使用:严格禁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第一”等《广告法》明令禁止的绝对化用语,不使用贬损女性、歧视性网络热词,大力弘扬尊重妇女、关爱妇女、平等友善的良好社会风尚。

· 

二、规范广告宣传内容,坚决杜绝虚假违法广告

聚焦妇女节期间消费热度较高的美妆护肤、医疗美容、保健食品、服饰珠宝、商超促销、餐饮服务等重点领域,严格规范宣传内容,确保广告真实、合法、准确,严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 

普通日化用品广告合规要求:化妆品、护肤品、洗护用品等普通日用消费品广告,严禁宣称具有医疗功效、疾病预防或治疗作用,不得夸大美白、抗衰、祛斑、抑菌、祛痘等产品效果,严禁使用医疗术语、诊疗表述宣传普通化妆品,不得虚构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

医疗美容广告合规要求:医疗美容广告属于特殊医疗广告范畴,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严格按照核准内容发布,严禁擅自变更审批内容;不得作出效果承诺、保证性承诺,不得利用患者形象、案例做代言推荐,不得宣传未经审批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和技术。

· 

保健食品广告合规要求:保健食品广告必须在显著位置清晰标注“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警示语,严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诊断等相关内容,不得利用任何代言人、专家、消费者形象做推荐、证明,不得夸大保健功能误导消费。

促销类广告合规要求:服装、珠宝、餐饮、商超、线上电商等各类促销广告,必须做到明码标价、价目清晰,优惠活动真实透明;严禁虚构原价、虚假打折、先涨价后降价、价格欺诈等行为,不得设置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不得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

有奖销售广告合规要求:开展有奖销售活动的,必须提前明示全部活动规则、奖品设置、兑奖条件、有效期限等关键信息,最高奖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严禁虚假抽奖、隐瞒兑奖条件、设置兑奖陷阱等违规有奖销售行为。

三、严守广告发布规范,全面履行内容审查责任

· 

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要严格落实广告内容事前审查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容审核流程,严把广告制作、代理、发布全流程关口,坚决杜绝未经审查、内容违规的广告流向市场。

· 

· 

互联网广告、直播营销、短视频推广、社交平台推广等线上广告形式,必须在显著位置清晰标注“广告”标识,确保标识清晰可辨、易于识别,不得以新闻资讯、科普测评、生活分享、达人种草等形式变相发布商业广告,规避监管要求。广告代言人须严格履行代言责任,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特殊领域,严禁利用任何广告代言人开展推荐、证明活动。

严禁借“三八”国际妇女节名义,违规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开展商业宣传,不得违规使用国徽、党徽、国旗等特殊标识标志,不得损害国家机关公信力和形象。

· 

四、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健全内部审核管理机制

全区各类广告活动主体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广告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建立并落实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内容审核、档案留存等全流程管理制度,做到依法经营、规范经营。

广告主责任:对自身发布的广告内容真实性、合法性承担首要责任,自行审核广告内容,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要求,主动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文件。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责任:严格履行查验核实义务,认真查验广告主提供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产品质量证明、知识产权证明、经营资质证明等相关文件,仔细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规定、证明文件不全、涉嫌违法违规的广告,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相关服务。

节日期间,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广告市场监测排查和监管执法力度,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平台、重点业态,从严从快查处各类虚假违法、低俗违规广告行为,依法追究违法主体法律责任。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涉嫌违法违规广告线索,欢迎及时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

                                  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6日

附件:
 

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网站地图
襄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襄州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承办 办公地址:襄阳市襄州区航空路192号
鄂ICP备19001236号 鄂公网安备42060702000036号 网站标识码:4206070027
邮箱: xzqzfwz@163.com 政府公共服务热线:0710-12345 网站维护电话: 0710-2819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