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
2024年04月17日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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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1158671/2024-27910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4-04-17
标题: 襄州区“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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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要求,进一步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推深做实行业综合监管执法,减少随意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实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优化营商环境在行动为指引,在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模式(以下简称“一业一查”),进一步推进我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广度、深度,有效减少对市场主体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减轻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一业一查”是指将市场监管领域的监管对象划分若干行业,根据各成员单位的监管职责,每个行业确定一个牵头部门和若干参与部门,建立“一业一查”抽查事项清单,结合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的要求,由牵头部门组织、参与部门参加的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一种工作模式。“一业一查”工作模式是拓宽部门联合抽查的广度和深度的有利探索,是减少多头重复检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紧盯企业感受,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效降低企业迎检负担的有效途径。

坚持全面覆盖。“一业一查”作为推进跨部门双随机的基本监管模式,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一业一查”模式进行,按跨部门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坚持清单管理。按照“能合尽合”“能联尽联”原则,进一步优化整合对同一业态市场主体的抽查事项,形成“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依据清单开展联合抽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年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和平台向社会公开。

突出信用监管。各成员单位要全面树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理念,将“一业一查”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科学配置监管资源,推动从无差别、粗放式监管向差异化、精准化监管转变,提高联合抽查占比和信用风险分类差异化抽查占比。对于风险低信用好的市场主体,降低检查比例和频次;对于风险高信用差的市场主体,提高检查比例和频次。

强化基础支撑要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在“一业一查”随机抽查监管中的作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网格化等新技术、新举措,动态调整“一单两库”,推动“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向纵深推进,努力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三)工作目标。2024年底,“一业一查”监管新模式得到全面推行,通过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向纵深推进,打造国际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襄州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一业一查”综合监管合规手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以权力事项清单为基础,以监管对象或事项为联结点,全面梳理涉及同一业态对象或事项有多个监管主体、需要协同监管的群众关注热点、行业治理难点、中心工作重点、部门监管盲点,动态完善调整《襄州区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制定行业统一检查单,整合各协同部门的监管指引,汇编成统一的“一业一查”综合监管合规手册。明确牵头单位、协同单位、检查主体行业类型、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依据、部门任务分工等,合理安排联合检查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执法力度,又避免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二)建立“一业一查”“两库”。各成员单位要依托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建立“一业一查”联合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将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分别按照行业类别、专业领域等要素分类标注,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三)统筹编制“一业一查”年度抽查计划。每年十二月底前,“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各成员单位编制全下年度部门“一业一查”抽查计划。年度抽查计划应包括任务名称、联查部门、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实施主体、抽查基数和比例及时间安排等内容。年度抽查计划应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平台向社会公示。为保持抽查计划的严肃性,原则上计划一经制定必须严格执行,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抽查计划时,应在原计划开展抽查之前作出调整,并在调整后七个工作日内印发文件并及时公示更新后的抽查计划,同时做好相应调整备案公示工作。

(四)规范实施“一业一查”检查。各成员单位应于每年2月起至11月底,根据本部门“一业一查”年度工作计划,牵头开展跨部门“一业一查”联合抽查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在每次抽查前制定“一业一查”抽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人员培训,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开展联合抽查。各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工作,严格按照随机抽取结果安排执法人员参加联合检查。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执法监管平台”,对抽查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联合抽查结束后,牵头单位要及时将抽查情况反馈给双随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一业一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刻理解跨部门“一业一查”联合抽查工作对打造服务型政府、提高市场监管水平的重要意义,提高工作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抓好本部门牵头的“一业一查”事项的组织实施;各联合检查部门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扎实做好跨部门“一业一查”联合抽查工作。

(二)加强协作配合,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提高“一业一查”跨部门双随机监管协同处理水平。建立联合会商和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一业一查”专职联络员,加强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协调沟通。健全后续监管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严格的后续监管,形成工作合力,防止监管脱节。各牵头部门要建立工作通报制度,督促各部门全面落实“一业一查”计划。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专职联络员和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强化服务理念,提高监管能力。各牵头部门及时汇总阶段性工作实施情况,收集相关典型案例,充分利用报刊、新媒体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一业一查”联合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度及开展成效,提高市场主体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一业一查”联合抽查机制高质、高效、有序运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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