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襄州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 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国家知识 产权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的通 知》(国知发保字〔2024〕13号)要求,结合襄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 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进知识 产权全链条保护,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侵犯知识产 权行为的打击治理力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知识产 权,持续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管理水平,不断优化创新环 境和营商环境,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和襄州都市圈高 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行政执法保护力度 1.加强专利行政保护。加强国家级市域、县域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制定《襄州区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方案》、《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全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行为,提升执法办案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大行政裁决办案力度。充分利用省级知识产权技术调查中心,开展专利侵权纠纷技术鉴定。 2.加强商标保护。深入贯彻《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及其理 解与适用。加强对定牌加工企业监管,督促其严格履行商标审 核义务,防范商标侵权行为发生。重点围绕仓储、运输、邮寄 等关键环节,加强对涉及区域广、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大、 社会关注度高等严重侵权行为案件的专业指导力度。及时处理 商标侵权投诉举报线索,强化商标违法案件中的驰名商标、中 华老字号商标保护相关工作。 3.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深入落实《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 四五”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指导意见》, 推动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做好首批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 申报工作,开展保护专项行动,规范地理标志管理,严厉打击 地理标志违法行为,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推广使用。落实中 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持续加强对第二批生效清单产品 的日常监测、快速处置和执法联动。 (二)严格知识产权管理 4.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加大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宣 传引导,保持对不以保护为目的申请的高压态势。持续深化打击非正常申请行为,重点规制弄虚作假等非正常申请专利和通 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等手段获得专利年费减免等违法行 为,促进我区专利高质量申请。 5.规制商标恶意注册。贯彻《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 聚焦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行为和使用带有欺骗性或有不良影响商 标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通报执法部门查处一起,做到查处 一批案件,规范一类行为。以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为重点, 加强对需强制注册商标商品的监管。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 要求,对于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反禁用规定的注册商标,逐级 请示启动依职权宣告无效程序。对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交办、转 办的违法案件线索,及时处理并反馈结果。强化整治以“囤商 标”、“傍名牌”、“搭便车”、“蹭热点”为突出表现的商标恶意囤积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 6.强化地理标志申请和运用。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 志产品保护申请审查,开展地理标志统一认定保护资源信息核 查,准确掌握地理标志保护资源信息。支持和鼓励地理标志专 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应用产地溯源等先进管理方法和工具,建立 完善地理标志特色质量保证体系,推动建设专业化地理标志检 验检测机构。依法推动将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地理标志专用标 志使用纳入知识产权信用监管。支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 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激发品牌活力,支持产业发展。重点支持运用地理标志制度保护道地药材、非物质文化 遗产。开展地理标志统计分析,采集分析地理标志基础数据, 开展地理标志运营,推介襄州地理标志产品,助力宣传推广和 文化传承。 (三)强化重点领域和环节保护 7.加强民生热点及重点领域保护。持续加强对关系公共利 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康复辅助器具、儿童玩具、 家用电器、种业、水泥、公共卫生以及绿色低碳技术等重点领 域,特别是对民生物资、农业农村领域、网络市场领域、食品、 影响青少年儿童视力相关产品等商品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 大对我区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保护力度。聚焦初级农 产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传统手工艺品等领域,持续组织 开展地理标志专项整治工作。围绕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 经营主体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痛点、堵点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 举措,护航企业创新发展。 8.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保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要 求,做好国际大型赛事、重大工程相关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保 护。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我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 展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针对重点展会,会同相关部门紧盯展 前排查、展中巡查、展后跟踪等环节,协同做好知识产权侵权 行为处理工作。做好“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期间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强化对擅自使用地理标志违法行为的规制。 9.加强关键环节及重点市场保护。持续推进实施《电子商 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国家标准执行,引导电商平台、重点市场实施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和保护。开展电子商务领域执法,有效打击电商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完善线下线上一体化保护。对各类市场,采取“双随机、 一公开”等手段加强检查,及时核查问题线索,督促做好整改。 (四)完善行政保护工作机制 10.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强化行政部门与司法 部门、专业机构协作,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仲裁、公证组 织和队伍建设,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诉前联调、纠纷 仲裁”一体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11.深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深入实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指引》,全面提高维权援助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加大展会、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维权力度,做好中小企业维权援助工作。加强人员队伍、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维权援助服务质量。 12.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重点创新型“出海” 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战略布局。有序推进2024年度海外知识 产权护航工程项目,更好服务我区企业“走出去”。 13.推进试点示范工作。大力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 范化建设。加大县级知识产权“融站入所”推进力度。支持县 区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结合本地实际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专业指导 深入落实《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请示办理工作办法》、《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业务指导的通知》等要求,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案件评析交流研讨、组织案卷评查、指导适用全国行政保护指导案例办理相关案件等形式,持续加强执法工作业务指导。 (三)推进协同联动 持续推进跨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协同保护,强化与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协作,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合力。 (四)扎实开展宣传培训 加强行政保护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系统行政 执法能力培训,提升行政保护人员专业技能水平。拓宽宣传渠 道,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及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及时报道知识 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措施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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