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政策
2025年08月29日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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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1158671/2024-22233 分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5-08-29
标题: 襄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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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就业创业政策


          政策项目


一、个人可享受就业创业补贴类

()面向高校毕业生(六项)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给予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

2.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

给予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生活补贴1000/月,连续三年

3.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给予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4.高校毕业生创业生活补贴:

给予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生活补贴1000/月,连续三年

5.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租金水电网络补贴:

给予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租金等补贴5000/年,连续三年。

6.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给予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不超过社保实际缴费的2/3返还,连续二年。

()面向就业困难及其他群体(四项)

7.省外来鄂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若同时符合第1项高校毕业生身份只可享受其中之一):

给予符合条件的省外来鄂就业人员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

8.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给予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不超过社保实际缴费2/3返还,连续三年。

9.返乡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

给予符合条件的返乡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10.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给予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场租等补贴5000/年,连续三年。

二、企业可享受吸纳就业补贴()

11.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奖补:

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就业,给予2000/一次性奖补。

12.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奖补(与第13项扩岗补贴合并实施,只可享受其中之一):

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1000/人一次性奖补。

13.就业见习补贴: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16-24岁青年群体见习,符合条件的给予1365//月见习补贴,留用率50%以上的,另给予1000/人的奖补。与第13项一次性扩岗补贴不重复享受。

14.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单位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三险之和标准返还,连续一年。当前标准1010/(随基数上浮)

15.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企业招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单位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三险之和标准返还,连续三年。当前标准为1010/(随基数上浮)

三、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

16.创业担保贷款:

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可申请30-400万元创业贷款扶持,当前政府贴息后利率为2.125,可享受2-3年,可展期2次。

17.岗前培训:

企业对新录用“九类人员”开展岗前培训,符合条件的给予企业500/人培训补贴。

18.院士专家企业行:

征集企业需求,线上匹配成功的省级选派专家深入企业,解决技术和生产经营难题,开展产学研合作,培育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四、其他普惠政策(二项)

19.就业创业培训:

符合条件的个人、企业等群体,可免费参加政府组织的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

20.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档案接收手续办理:

区就业中心提供高校毕业生档案寄存服务。


政策申报流程


  1.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申请条件

对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

()申请材料

1.劳动合同复印件(其中劳动合同签订甲方需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复印件;

4.社保卡复印件(其中社保卡需开通储蓄功能,社保卡复印件上注明开户行和联行号)

()申报方式

线下办理。

()办理地址及电话

办公地址:八一路34号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710-2826440


2.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


()申请条件

企业全职新引进的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生,并按规定在襄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每人发放3.6万元就业生活补贴(均为税前,分3年,按月发放)。具有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比照全日制本()科生执行。

()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

2.《襄阳市襄州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资金申请表》(加盖公章);

3.《居民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及社保卡复印件,注明开户银行(复印在一张A4纸上),确保社保卡金融功能激活;

4.《毕业证》,限全日制专科、本科生(硕士、博士生在区人才办咨询申报0710-2818196);

5.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6.劳动合同(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复印件;

7.最近一年的企业发放工资银行流水;

8.企业代为申领承诺书;

9.大学生生活补贴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纸质表格、电子版)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办理地址及电话

办公地址:八一路34号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710-2826440


3.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条件

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襄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2人以上的,且在省内未享受过此项补贴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申请材料

身份证、营业执照、毕业证、带动就业人员劳动合同及工资流水、社保卡等。

()申报方式

通过线下及线上(登录襄阳人社APP)办理。

()办理地址及电话

办公地址:襄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一楼东大厅

咨询电话:0710-2699113


4.高校毕业生创业生活补贴


()申请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襄首次创办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满1年,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申报创业生活补贴,补贴一年一发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

()申请材料

身份证、营业执照、毕业证(在校生学生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社保卡等。

()申报方式

通过线下及线上(登录襄阳人社APP)办理。

()办理地址及电话

办公地址:襄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东大厅,咨询电话:0710-2699113


5.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租金水电网络补贴


()申请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襄首次创办企业,并租赁场地的,连续3年给予每年5000的场租、水电、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补贴。

()申请材料

身份证、营业执照、毕业证(在校生学生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社保卡等。

()申报方式

通过线下及线上(登录襄阳人社APP)办理。

()办理地址及电话

办公地址:襄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东大厅,咨询电话:0710-2699113


6.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条件

对户籍襄州区的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社保卡复印件1(需开通储蓄功能)

()申报方式

网上或线下申报。

()办理地址及电话

办公地址:襄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0710-2818095


7.省外来鄂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


()申请条件

对外省籍首次来鄂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1000/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

()申请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社保卡复印件(其中社保卡需开通储蓄功能,社保卡复印件上注明开户行和联行号);

3.劳动合同复印件(其中劳动合同签订甲方需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申报方式

线下办理。

()办理地址及电话

办公地址:八一路34号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710-2826440


8.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条件

对户籍襄州区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社保卡复印件1(需开通储蓄功能)

()申报方式

网上或线下申报。

()办理地址及电话

办公地址:襄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一楼西大厅

咨询电话:0710-2818095


9.返乡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条件

各类5年内返乡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在襄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经营6个月、带动就2人及以上的,且在省内未享受过此项补贴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申请材料

身份证、营业执照、返乡证明或就业困难人员(业创业证)、带动就业人员劳动合同及工资流水、社保卡等。

()申报方式

通过线下及线上(登录襄阳人社APP)办理。

()办理地址及电话

办公地址:襄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一楼东大厅,咨询电话:0710-2699113


10.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申请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在襄首次创办企业,并租赁场地的,连续3年给予每年5000元的场租、水电、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补贴。

()申请材料

身份证、营业执照、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社保卡等。

()申报方式

通过线下及线上(登录襄阳人社APP)办理。

()办理地址及电话

办公地址:襄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一楼东大厅

咨询电话:0710-2699113


11.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奖补


()申请条件

企业招用退役1年内(上年度91日以后退役的)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申请材料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对公账户信息;

4.劳动合同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退役证书。

()申报方式

线下办理。

()办理地址及电话

办公地址:八一路34号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710-2826440


12.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奖补


()申请条件

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1000/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第13项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合并实施的,从扩岗补助经办部门受理)

()申请材料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对公账户信息;

4.劳动合同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毕业证复印件。

()申报方式

线下办理。

()办理地址及电话

办公地址:八一路34号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710-2826440


13.就业见习补贴


()申请条件

企业申报为就业见习基地后,吸纳应届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就业的,就业见习时间为1-6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单位足额支付生活补助,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单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95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见习基地根据当年接收见习人员的情况,按年度据实向襄州区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1365//月。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1000/人的奖补,与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可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1231日。

()申请材料

1.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报告;

2.《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附件1);

3.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附件2);

4.单位“多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5.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考核制度;

6.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带教师资情况表。

()申报方式

线下办理。

()办理地址及电话

办公地址:八一路34号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710-2826440


14.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条件

对小微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申请材料

1.企业社保补贴申报表1份;

2.企业社保补贴花名册1份;

3.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

()申报方式

网上或线下申报。

()办理地址及电话

办公地址:襄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一楼西大厅

咨询电话:0710-2818095


15.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条件

对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材料

1.企业社保补贴申报表1份;

2.企业社保补贴花名册1份;

3.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申报方式

网上或线下申报。

()办理地址及电话

办公地址:襄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一楼西大厅

咨询电话:0710-2818095


16.创业担保贷款


()申请条件

对创业担保贷款对象中的个人,应为法定劳动年龄内,在襄州区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的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襄州区创业人员),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对创业担保贷款对象中的小微企业,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应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0% (超过100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执行。

()申请材料

1.自主创业人员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本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结()婚证、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或租赁承包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湖北省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个人)原件、一寸彩照4张,除此之外不同身份类别的申请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中失业登记所在页码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中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所在页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刑满释放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5)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毕业学年起5年以内)原件及复印件;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政府批文复印件;

(7)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或原工作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工资表、或工资银行流水凭据、或社会保险凭据)原件及复印件;

(8)网络商户提供网络注册截图;

(9)脱贫人口提供贫困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就业创业证》中就业登记所在页码原件及复印件。

2.合伙创业人员

合伙创业人员,除按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提供的资料外,还须提供合伙协议原件、合伙人身份证原件、合伙人《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小微企业

《湖北省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小微企业)》原件,营业执照(或非企业证照)副本,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公司章程,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或租赁承包协议),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不含网络商户)的《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身份类别证件,企业与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人员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新招用前和新招用后的职工花名(企业盖章),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企业盖章)原件。

4.受理申请二次、三次创业担保贷款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除初次或二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提供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按期归还创业担保贷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二次、三次带动就业人员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方式

1.线下申请

申请(含个人、合伙、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中心初审申请人创贷主体资格→区人社部门复核认定申请人创贷主体资格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审核后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2.线上申请

第一步申请入口。扫码关注“襄阳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或者下载“鄂汇办”APP选择“创业担保”进入申请界面;

第二步发起申请。通过人脸识别、数据授权之后完成企业认证;

第三步选择类型。选择发起个人或合伙企业贷款申请,进入申请信息完善页面;

第四步完善信息。依次完善借款主体信息、共借人信息、贷款申请信息、带动就业信息等之后提供交申请;

第五步等待审批。依次等待襄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经办银行审批。

()办理地址及电话

办公地址:襄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一楼东大厅(襄州区张湾台湾街44)

咨询电话:0710-2818017


17.岗前培训


()申请条件(签订劳动合同前人员身份)

企业新录用以下九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申请岗前培训。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4.就业困难人员;

5.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

6.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1日至1231日,下同)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

7.余刑两年类的服刑人员;

8.戒毒康复人员;

9.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

岗前培训对象应当为年满16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申请材料

1.符合参加培训员工花名册;

2.农村户口员工:身份证复印件1张、1寸照片1张;

3.城镇户口员工:身份证复印件1张、就业创业证复印1(登记失业)1寸照片1张;

4.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本;

5.企业对公账户。

()申报方式

在襄州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401402室提交申请

()办理地址及电话

办公地址:襄州区航空路台湾街44号襄州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咨询电话:0710-23851000710-2699110


18.院士专家企业行


()申请条件

辖区内13条先进制造业产业链、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企业,特别是规上工业企业、各级各类国有企业,有需求的均可。

()申请材料

1.“院士专家企业行”企业需求表;

2.“院士专家企业行”企业需求汇总表。

()申报方式

线下申请。

()办理地址及电话

办公地址:襄州区台湾街44号襄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5504

咨询电话:0710-2699296


19.就业创业培训


()申请条件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4.就业困难人员;

5.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

6.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1日至1231,下同)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

7.余刑两年类的服刑人员;

8.戒毒康复人员;

9.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

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对象应当为年满16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就业困难人员中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参加职业培训期间,可按照培训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日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申请材料

1.培训申请资料

(1)农村户口需要:身份证复印件1张、1寸照片1张;

(2)城镇户口需要:身份证复印件1张、就业创业证复印件1(登记失业)1寸照片1张。

2.申请生活费补助资料

符合享受生活费学员需要:身份证复印件1张、户口本复印件1(首页和本人页)、脱贫手册、低保证等复印件。

()申报方式

在襄州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102401402室提交申请,或者电话申请报名。

()办理地址及电话

办公地址:襄州区航空路台湾街44号襄州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咨询电话:0710-28773720710-2699110


20.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档案接收手续办理


()申请条件

应届高校毕业生。(已就业毕业生档案可存放于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可存放于户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

()存档手续

1.本人办理

线下窗口申请时出示身份证。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档案进行审核,必须有高中或中专完整档案、现有的专科或本科完整档案,以上档案材料均未拆封。另需提供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和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2.他人代办

代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另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提供的存档资料符合本人办理所规定。

()申报方式

1.登陆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网站:http://zwfw.hubei.gov.cn/

2.城市选择“襄阳市襄州区”;部门选择“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在“部门事项”“业务办理项中”中选择“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点击“在线办理”;也可直接在首页“搜索”栏里输入“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直接搜索,显示该事项后点击“在线办理”,选择“襄阳市襄州区”;

4.填写申报人的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

5.上传申请资料后,等待审核,业务办结。

6.网上申请必须是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考生只能线下办理。

()办理地址及电话

办公地址:襄阳市襄州区台湾街44号襄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6604档案室

咨询电话:0710-2820171

备注: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考生由于未知是否有高中或中专档案,因为线上无法审查,所以只能线下办理。

附件: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政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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