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经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将2022年全省优化营
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通报表扬。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第十二次党
代会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控制成本为核心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
境建设,通过与最优者“对标”、与最强者“比拼”、与最快者“
赛跑”,推出更多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的创新举措,积极争当改革“
领跑者”,共同擦亮湖北优化营商环境金字招牌,为我省努力建设全
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