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区人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政治领航,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紧紧围绕“有排名的争第一、有考核的争优秀、各项工作出经验”的工作定位,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奋进年”活动,突出“就业创业”主线,筑牢“民生保障”底盘,抓实“人才支撑”关键,共创“维护稳定”大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构建大就业格局
(一)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实施新一轮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就业增长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稳步提升就业质量,有效落实各项就业创业考核指标,确保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950人,开展就业创业培训4600人。鼓励支持社会机构依法有序开展市场化就业服务,健全失业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机制,建立区域内劳动用工余缺调剂机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二)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拓宽灵活就业渠道,以零工分站、零工驿站建设为着力点,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有效解决灵活就业、就近就地就业的难题。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大龄人员、精准脱贫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就业群体就业,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以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来兜底安置就业。新增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3100人,新增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1900人。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2650人,新增大学生创业人数190人。深化新一轮对口地区劳务协作,深度推进劳务协作机制,提高人力资源引进精准度。
(三)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持续实施“创在襄州计划”,完善创业担保贷款电子化审批平台,放大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争创全省返乡创业示范县(区)。高质量举办襄州区首届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助力乡村振兴。
(四)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三安行动”“三联三送”等各类专题招聘活动,促进就业双方有效对接。发挥政府引导激励作用、企业培训主体作用、职业院校基础作用及社会优质培训机构支持作用,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前培训、提升培训等,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500人。
二、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织密兜牢民生底线
(五)推进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为契机,做好社会保险数据整理,妥善解决社保“省集中”系统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体系,推进职业年金单位缴费虚账做实,落实职业年金待遇计发政策,大力清理欠费。
(六)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农民工、新业态从业人员、个体及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为重点,开展精准参保扩面专项行动。推进工伤保险专项扩面,深化完善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保机制。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122697人,企业养老保险新增扩面3300人。
(七)提升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缴力度,督促参保单位按时缴费,督催欠费单位补缴欠费。推动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先补后征”政策落实。
(八)完善多层次工伤保险体系。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做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及调剂金上解工作。加大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扩面力度,实施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事故高发行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工伤保险扩面3081人。
(九)强化失业保险保障功能。落实普惠性稳岗返还、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等政策,延续实施失业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大力推进失业保险“畅通领、安全办”,失业保险扩面3500人。
(十)加强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基金风险防控系统,深化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探索利用“大数据”比对开展社保基金监督,依法严厉打击贪污侵占、欺诈骗取基金的违法行为。
三、优化人才体制机制,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
(十一)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高标准规划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水平,有效保障我区各类企业用工需求,增强人力资源服务效能。
(十二)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新时代鲁班培育计划”,全面推行企业职工新型学徒制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组织实施好区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新增取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950人。
(十三)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实施“我选湖北·引智襄州”工程,吸引高校毕业生来襄州就业创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专技人才队伍规模。扎实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宣传发动,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
(十四)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慎实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建立正向激励保障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多元化多层次招聘体系,做好2022年各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机制,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十五)推进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做好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和津补贴规范工作,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相关政策,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十六)强化人事考试工作。建立人事考试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体系,推进人事考试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实现人事考试信息化、智能化、科学化,确保全年考试安全无事故。
(十七)做好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工作。做好2022年全区表彰项目实施工作,完成2023年表彰项目申报以及市级以上表彰项目推荐工作。加强对表彰工作的计划管理和日常监管。做好年度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申报实施等工作。
四、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八)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强化重点领域劳动关系风险防范。持续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联动机制,实现重点企业三方机制全覆盖。
(十九)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深入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要素式办案改革,持续开展“千名仲裁员服务万企”活动,积极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深化“互联网+”智慧仲裁平台建设,提升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质效,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8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100%。
(二十)开展根治欠薪等执法行动。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健全根治欠薪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在建项目法定“五项制度”全覆盖。加快人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实行工资支付“黑名单”制度,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劳动保障监察监管信息上线率90%。
五、全面提升人社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助力改善营商环境
(二十一)做好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完善乡村振兴就业帮扶和监测机制,拓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就业帮扶车间吸纳、产业项目拉动等就业渠道,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继续落实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政策。全力做好定点帮扶、驻村帮扶等工作。
(二十二)深化政务服务“三权重构”改革成果。实施行风建设提升行动,深入开展“人社服务员计划”,全面推广零拒绝制度,扎实做好“12345”政务热线服务,持续擦亮“23℃人社服务”品牌,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达99%。
(二十三)推进人社服务信息化建设。推动人社各业务系统融合建设和互联互通,拓展社保卡在政务服务、就医服务、智慧城市等民生领域的应用范围,努力实现“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社保卡持卡人数达77.9万人以上,电子社保卡申领人口覆盖率达46.5%。
六、全面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保障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扎实开展党史学习专题教育,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二十五)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围绕解决人社领域的关键问题,围绕群众不满意不方便的热点难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结果运用,推介转化一批优秀调研成果。持续加强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深化作风建设“奋进年”活动,扎实推进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加大明察暗访、监督检查、追责问责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二十六)加强平安法治建设。严格行政执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争创法治示范机关。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重点信访问题化解和积案清理工作,落实综治平安建设、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平安单位建设。
(二十七)做好规划财务工作。落实年度发展目标任务季度通报制度,高质量完成年度计划、就业综合指数、社保综合指数考核任务。做好部门预决算、社保基金预决算等编制、执行工作。加强财务收支和“三公”经费管理,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
(二十八)统筹完成其他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创建文明单位、建议提案办理、机要保密、招商引资、统一战线、工青妇等工作。提升老干部服务管理、后勤服务保障水平。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