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襄州区2020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年09月30日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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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1158671/2021-26638 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襄州秸秆利用办[2020]2号 公开日期: 2021-09-30
标题: 关于印发《襄州区2020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襄州秸秆利用办[2020]2号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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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秸秆利用办[2020]2号



关于印发《襄州区2020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相关部门:

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襄州区2020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襄阳市襄州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襄阳市襄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31日


襄州区2020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农业绿色发展,促进秸秆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程。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2020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的通知》(鄂农计发〔2020〕2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以促进农业绿色循环发展为目标,以秸秆综合利用为主要手段,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政策取向,以技术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强化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建设。通过秸秆多途径、多层次的合理利用,逐步形成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实现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生态化、循环综合利用,促进低碳循环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农用优先、多元利用。根据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的总体特征,在推进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利用工作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秸秆回收利用,重点抓好饲料化利用,兼顾原料化、能源化、基料化、肥料化利用,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

2.远近结合、分步实施。既要立足当前,大力推进秸秆还田等成熟适用的利用方式,又要着眼长远,充分把握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发展趋势,推动秸秆回收利用向产业化程度高、循环链条长的深层次领域发展,实现秸秆资源利用价值的最大化。

3.典型带动,整体推进。着眼于构建秸秆利用长效机制,切实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重点对回收利用量大、专业化程度高的秸秆回收利用市场主体扶持力度,以点带面,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广泛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二、实施目标

通过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建立秸秆回收利用长效机制,以饲料化利用为主导,统筹推进原料化、基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利用和建立收贮运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壮大规模化秸秆回收利用服务组织。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0%以上。提高秸秆利用率和利用效益,减少秸秆禁烧压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三、实施内容及补助方式

(一)明确奖补机制与时限。

按照属地管理、自愿申报、严格核实、公开公示、以量定补的程序加强秸秆回收利用市场主体的扶持。以奖补收储运体系为主,兼顾“五化”离田利用提档升级。2020年,奖补资金总额500万元,全部用于秸秆回收利用补助。根据规模化市场主体2020年度回收利用秸秆数量,确定每吨的奖补标准,对回收利用市场主体进行奖补,每吨奖补标准不超过50元。

(二)明确奖补对象与条件

面向全区秸秆收储利用市场主体(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进行奖补,同时需符合以下4个条件:

1.在襄州区注册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和对应的对公账号。

    2.具有秸秆收储、加工利用必备的场地、设备、设施,收储型服务组织需有相对稳定的销售渠道。

3.2020年一年内秸秆收储利用总量不少于1000吨,并能够提供秸秆收储利用台账和佐证资料。

4.在襄州辖区内回收的小麦、玉米、水稻、花生、高粱秸秆,利用方向为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肥料化、原料化。

其中,享受过收储运环节补贴的秸秆,在进入终端利用环节时,不享受该奖补政策;襄州区辖区外收储的秸秆不予奖补;含籽粒全株青贮玉米不在奖补之列。

(三)明确奖补程序

1、自愿申报。各镇(街)参考已登记的秸秆回收利用市场主体目录,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申报,填写《襄州区秸秆回收利用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由村、镇(街、区)进行初审核实并盖章,在2021年2月底前报襄州区农业农村局科教股审核汇总(联系人:周伟,电话13972097239,1803118966@qq.com)。逾期不再受理。

2、签订协议。区农业农村局科教股汇总申报资料后交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实施,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与符合奖补条件的市场主体签订秸秆回收利用协议,确认奖补对象,明确各方之责任。3月15日前完成。

3、数量复核。确定第三方机构作为复核秸秆回收利用数量的主体,各秸秆回收申报主体申请第三方进行现场复核,确定各市场主体实际回收利用量。3月底完成。

4、公示公开:对申报对象秸秆回收利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后,制作襄州区秸秆回收利用奖补市场主体名单进行网络公示。4月上旬完成。

5、奖补发放: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划拨秸秆回收利用奖补资金。5月底完成。

(四)明确秸秆利用主推技术

1、饲料化综合利用与技术:

以肉牛、肉羊规模化养殖企业(场)为主体,主要推广应用秸秆青(黄)贮、微贮、秸秆氨化、秸秆压块饲料加工技术、秸秆粉碎直接饲喂技术等。

2、肥料化综合利用与技术:

以种植业农户和市场主体为主,鼓励指导秸秆机械化还田、堆沤还田、腐熟还田等技术应用。以回收利用秸秆加工肥料的市场组织为主体,推广应用秸秆生物菌肥等生物有机肥料加工技术。

3、推进收储运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

对以秸秆收储运服务为主的市场主体,加大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推广机械化回收、储运技术,秸秆编织、压块、饲料初加工等技术,推进秸秆收储规范化场所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襄州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做好组织协调和重大决策工作。在区农业农村局设立秸秆利用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全区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科教股、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种植业股、农机股负责人和各镇(街)相关人员等为专班成员,科教股负责监督管理、指导,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秸秆利用日常具体工作,确定专人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工作,其他股室协作配合。各镇(街)秸秆利用工作由分管农业领导牵头负责,履行秸秆利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宣传动员和组织申报工作,确保符合奖补条件的秸秆回收利用主体按时按要求申报。各镇确定一名秸秆利用工作联络员(附表2在2月底前报送到襄州区农业农村局科教股审核汇总(联系人:周伟 电话13972097239,1803118966@qq.com统筹落实各地秸秆综合利用宣传统计、奖补申报审核、秸秆回收利用市场主体目录单位监管等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环境。各地要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国家和省、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积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科普教育,提高农民对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作为农民的自觉行动,确保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目标的实现。

(三)部门协作,政策支持。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指导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统筹组织项目实施。区生态环境分局、财政局、发改局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能,统筹安排生态环保方面资金,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财政支持力度,对秸秆工业化利用项目、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设备制造以及收集贮运服务体系进行扶持和引导。充分利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以及社会资金加大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投入。各镇(街)在使用区级秸秆禁烧工作经费中,要疏堵结合,加大对秸秆回收利用主体的支持,确保秸秆收储加工体系持续发挥作用。

(四)加强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加强督办指导,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和标准开展工作,可以探索推行第三方核实制度,负责核实秸秆回收利用主体实际数量,按规定进行并公开公示。各秸秆回收利用市场主体要坚持实事求是、诚信经营原则,建立秸秆回收利用台账、账目等资料,接受和配合区农业农村部门、财政、审计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监督核查。对于故意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1:襄州区2020年秸秆回收利用奖补资金申报表

市场主体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行业从业年限


单位开户行、账号


秸秆利用种类

与主要收储地点

1、如:小麦、玉米、水稻、花生等作物

2、

..

回收数量(吨)

与利用方向

1、如:饲料化、基料化、肥料化、原料化、能源化,包括销售数量

2、

3、

回收秸秆来源

1、农户;2、其他秸秆回收组织;3、自产自收自用,4、其他(请说明)

申报数量与承诺


(包括市场主体基础条件情况与2020年秸秆回收利用情况、申请奖补秸秆回收利用总数量)


上述情况属实,申请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村委会(社区)

意见


(盖章)               签字 :   年   月   日

镇(街)政府(办)

初审意见


(盖章)               签字 :    年   月   日



附件2:各镇(街)秸秆利用工作联络员

镇(街):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襄州区2020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细则

一、明确申报主体:

为全襄州区秸秆收储利用市场主体,包含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

二、资格条件

1、在襄州区注册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和对应的对公账号。

2、具有秸秆收储、加工利用必备的场地、设备、设施,收储型服务组织需有相对稳定的销售渠道。

3、2020年一年内秸秆收储利用总量不少于1000吨,并能够提供秸秆收储利用台账和佐证资料。

4、在襄州辖区内回收的小麦、玉米、水稻、花生、高粱秸秆,利用方向为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肥料化、原料化。

三、不列入奖补范围的情况说明

享受过收储运环节补贴的秸秆,在进入终端利用环节时,不享受该奖补政策;襄州区辖区外收储的秸秆不予奖补;含籽粒全株青贮玉米不在奖补之列。

四、信誉和信用要求:

  各申报主体对信誉作出承诺,对本次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如若发现虚假,本次申报将被否决,并承担由些带来的一切后果.


五、根据资格条件要求需提供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具体要求

审核方式

备注

1

营业执照、对公账户

提供营业执照,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原件审核,留存复印件


2

收储、加工利用必备的场地

1.提供场地现场照片,包括场地全景照片,在场地收储、加工照片,在场地堆放或运输照片;

2.提供场地证明材料(自有需提供产权证明或村委会证明,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

3.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场审核,原件复核,留存复印件


3

设备、设施

提供拖拉机及配套秸秆打捆机或花生摘果机设备证明材料,自有设备需提供设备图片和发票,租赁或入社设备需提供合同设备图片和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场审核,原件复核,留存复印件


4

2020年一年内总量不少于1000吨秸秆收储利用台账和佐证资料

1.提供台账(自制流水账):2020年5月以后账目,内容包括收货时间、品种、数量、金额,出货时间、品种、数量、金额等;

2.提供台账对应的资金证明,包括收货、出货的银行流水、合同书、发票、收/付款证明等材料;

3.要求台账和资金证明相互对应,否则不予认可,对提供的台账和资金证资料进行一一对应编号、排序;

4.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场审核,原件复核,留存复印件




襄州区2020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审核报告

根据《襄州区2020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委托开展项目的审核工作,审核情况报告如下: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接收申报表,共收到63家;通知递交申报材料,共收到51家;

2.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递交申报材料,共收到48家,审核结果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所属地

数量(吨)

备注

1

襄州区汇吉兴农机专业合作社

峪山镇

10000


2

襄州区祥瑞丰农机专业合作社

峪山镇

9506


3

襄州区耕联农机专业合作社

峪山镇

10320


4

襄阳市襄州区摩力农机专业合作社

古驿镇

16539.88


5

襄州区禾嘉鑫农机专业合作社

龙王镇

1128


6

襄阳市襄州区驰野农机专业合作社

石桥镇

4981.52


7

襄州区瑞之汇富农农机专业合作社

石桥镇

2700


8

襄州区程玉德家庭农场

黄集镇

2000


9

襄州亿源丰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龙王镇

952

不足1000吨

10

襄阳市襄州区程河华林农作物种植家庭农场

程河镇

1800


11

襄阳市襄州区杨锋家庭农场

古驿镇

4027


12

襄阳市慧聚乐土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石桥镇

2374


13

襄州区雨泽顺农作物专业合作社

石桥镇

2200


14

襄州区杨占吉草料加工厂

朱集镇

1116.5


15

襄阳鑫一德农业有限公司

古驿镇

7573


16

襄阳农得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古驿镇

14860


17

襄阳市襄州区牧兴饲草加工厂

双沟镇

1470.93


18

襄州岳新风秸秆加工厂

古驿镇

2451.2


19

襄阳市襄州区金色麦浪小麦种植专业合作社

古驿镇

4642.7


20

襄州区小荣子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

黄集镇

4660


21

襄阳牧优草农业有限公司

古驿镇

5938.5


22

襄阳市襄州区蔚蓝天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

程河镇

33092.3


23

襄阳市襄州区程河陈伟农作物秸秆加工储备场

程河镇

1800


24

襄州区利国民秸秆再利用专业合作社

石桥镇

52824.59


25

湖北全宇农牧有限公司

古驿镇

6678.25


26

湖北扶轮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伙牌镇

700.1

不足1000吨

27

襄阳市襄州区绿茵源羊养殖家庭农场

朱集镇

5000


28

襄州区程河镇春红立银肉牛养殖合作社

程河镇

1044


29

襄州王俊生肉牛养殖场

古驿镇

1150


30

襄阳孺牛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古驿镇

2300


31

襄州区程河启航肉牛养殖合作社

程河镇

1220.8


32

襄阳市襄州区占平黄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程河镇

1601.6


33

襄州区程河郭付良肉牛养殖家庭农场

程河镇

2184


34

襄阳市襄州区程河金良肉牛养殖家庭农场

程河镇

1226.4


35

襄阳市襄州区程河镇小天水稻种植家庭农场

程河镇

2114


36

襄州区智源养牛专业合作社

黄集镇

2335.2


37

襄州区程河博威黄牛养殖家庭农场

程河镇

672

不足1000吨

38

襄州区程河镇可晨黄牛养殖家庭农场

程河镇

1288


39

襄州区多犇多鑫肉牛养殖合作社

程河镇

957.86

不足1000吨

40

襄阳华焱丰黄牛养殖家庭农场

程河镇

1233


41

襄阳市襄州区利春旺黄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黄集镇

672

不足1000吨

42

襄州区万牧伟业养殖场

石桥镇

1120


43

襄阳慧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黄集镇

5560


44

襄州区程河军婷黄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程河镇

1008


45

襄阳市襄州区程河剑朋黄牛养殖家庭农场

程河镇

571.2

不足1000吨

46

襄阳市襄州区程河吕先银肉牛养殖家庭农场

程河镇

604.8

不足1000吨

47

襄州区社林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古驿镇

952

不足1000吨

48

湖北良友金牛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石桥镇

9840.87


合计:



250992.2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7日



襄州区2020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审核数量不足1000吨(8家)情况说明

序号

公司名称

所属地

审核数量(吨)

审核情况

备注

1

襄州亿源丰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龙王镇

952

有出库证明材料的仅952吨


2

湖北扶轮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伙牌镇

700.1

另有4005亩小麦秸秆还田,不在本次综合利用范围


3

襄州区程河博威黄牛养殖家庭农场

程河镇

672

肉牛养殖120头,120头*5.6吨/头/年=672吨

注:根据“畜牧养殖秸秆利用数量调查表”平均法核算,养殖秸秆使用量为:肉牛31斤/天*365天(养殖周期)=11315斤(5.6吨)

4

襄州区多犇多鑫肉牛养殖合作社

程河镇

957.86

首次自行申报数量为957.86吨

5

襄阳市襄州区利春旺黄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黄集镇

672

肉牛养殖120头,120头*5.6吨/头/年=672吨

6

襄阳市襄州区程河剑朋黄牛养殖家庭农场

程河镇

571.2

肉牛养殖102头,102头*5.6吨/头/年=571.2吨

7

襄阳市襄州区程河吕先银肉牛养殖家庭农场

程河镇

604.8

肉牛养殖108头,108头*5.6吨/头/年=604.8吨

8

襄州区社林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古驿镇

952

肉牛养殖170头,170头*5.6吨/头/年=952吨

合计



6081.9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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