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涉农补贴——襄州区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
2024年09月04日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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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1158671/2024-22657 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4-09-04
标题: 襄州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涉农补贴——襄州区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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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襄州区按照《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发发〔2020〕11号)、《襄州区农业农村局 襄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襄州区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细则的通知》(襄州农文〔2020〕165号)、《省农业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全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实施的通知》(鄂农发发〔2023〕13 号)文件持续开展全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工作。

1、补助病种

  全区纳入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病种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羊小反刍兽疫。

2、规模标准

  全区符合《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达到《湖北省畜禽规模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即:年设计出栏生猪500头、肉牛50头、羊100只以上、出笼肉禽10000只、存笼蛋禽50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以及所有种畜禽场、奶牛养殖场。

3.补贴标准

  生猪依据出栏检疫数量加母猪存栏数及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之和进行核定;蛋禽按年度出笼检疫数的1.5倍进行核定;肉禽、肉牛、肉羊按年度出栏(笼)检疫数进行核定;种畜禽、奶牛以年度投保保单记载数进行核定。规模养殖场受市场行情变化或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等因素影响,年度存出栏(笼)数量发生重大波动的,据实核算。

  经省主管部门综合测算,畜禽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具体补助标准为:猪每头2.8元、牛每头2.5元、羊每只1.8元、蛋禽每只0.3元、肉禽每只为0.15元。其中“青年鸡”场“先打后补”补助标准采取分段的办法核定具体的办法是:“蛋禽每只 0.3 元”每年补助不变;从雏鸡饲养至淘汰的按 1.5倍,即每只 0.45 元补助;从雏鸡饲养至“青年鸡”出笼的按 0.5 倍,即每只 0.15 元补助;从“青年鸡”饲养至淘汰的按 1.0 倍,即每只 0.30 元补助。补助数量以检疫出证数为准。

4.申请程序

  全区各镇()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的申报和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需要在“湖北智慧畜牧兽医+”平台上进行自主申报,并准备纸质材料。各镇(街)防疫小组需要对规模养殖场线上申请及纸质资料进行初审,由襄州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进行复审。复审完毕后,将在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分批公示。

5.申请材料

  按照区财政局要求准备纸质资料:先打后补申报表、营业执照或者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养殖场基本信息、湖北农商行卡号及复印件以及核定数据所需举证证明材料。

6.咨询事宜

  可咨询襄州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以及养殖场所在地的各镇(街)畜禽防疫中心,襄州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10-2399123

7.申请时限及办理时限

  以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通知时间为准

8.补贴结果

  按照权利与责任对等,谁确定项目、谁使用资金、谁负责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先打后补”实施工作,具体承担防疫监督管理和补助审核确认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筹措资金,并根据区农业农村局提供的经公示无误的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补助数量和金额,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拨付到规模养殖场(户),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提供全区春秋防疫免疫效果评价报告作为免疫效果和疫病净化等相关工作的评估依据。

9.监督渠道

  各镇(办)要结合春秋集中免疫对规模养殖场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水平等进行监督抽检,对在抽检中发现免疫抗体水平不合格的规模养殖场,责令补免,补免后免疫抗体效价仍然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处罚,并不予兑现补助资金。对徇私舞弊,骗取“先打后补”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2襄州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涉农补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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