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案件名称
当事人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州农(农药)罚〔2026〕2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丁合作
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
420621********381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违法事实
2026年4月28日,接到群众现场朱集镇三合村当事人丁合作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立即到其门市部,进行检查,发现其经营门市部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有“乙草胺”2件,每件100瓶,规格80克/瓶;和“80%代森锰锌”1件,每件8袋,规格1000克/袋。进批准,对上述农药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2026年4月28日,经本机关负责人依法批准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丁合作涉嫌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乙草胺”122瓶,没收“80%代森锰锌”8袋;
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佰玖拾圆整(¥390.00);
三、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00)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6月8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襄阳市襄州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