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案件名称
当事人使用电鱼的方法捕捞水产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州农(渔政)罚〔2026〕5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岳朝辉
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
420621********2799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违法事实
2026年3月31日,襄州区双沟派出所移交线索,当事人崔银涛和岳朝辉于2026年3月28日11时,在襄州区双沟镇官沟水库边使用电鱼设备捕捞水产品,被双沟镇派出所查获,现场无渔获物。2026年4月9日,经本机关负责人依法批准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使用电鱼的方法捕捞水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12月28日前四次修正)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圆整(¥130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5月29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襄阳市襄州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