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当事人使用电鱼的方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6年06月05日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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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1158671/2026-15015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襄州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6-06-05
标题: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当事人使用电鱼的方法捕捞水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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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案件名称

当事人使用电鱼的方法捕捞水产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州农(渔政)罚〔20265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岳朝辉

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

420621********2799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违法事实

2026年3月31日,襄州区双沟派出所移交线索,当事人崔银涛和岳朝辉于2026年3月28日11时,在襄州区双沟镇官沟水库边使用电鱼设备捕捞水产品,被双沟镇派出所查获,现场无渔获物。2026年4月9日,经本机关负责人依法批准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使用电鱼的方法捕捞水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12月28日前四次修正)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第一款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圆整130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5月29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襄阳市襄州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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