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案件名称
当事人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州农(渔政)罚〔2026〕6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靖明军
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
420601********503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违法事实
2026年4月16日21时58分,渔政执法人员巡查至唐白河黄沙脑河段时发现有人在唐白河黄沙脑河段(汉江襄阳段长春蝙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疑似使用一支海竿正在锚鱼,经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靖明军使用一支黑色海竿长线挂一枚锚钩(3个钩尖)进行捕捞水产品,现场无渔获.经立案调查,当事人捕捞使用的钩刺粑刺渔具为禁用渔具,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12月28日第四次修正)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罚款人民币捌佰圆整(¥80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6月1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襄阳市襄州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