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当事人使用电鱼的方法捕捞水产品一案》
2026年02月09日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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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1158671/2026-04611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襄州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6-02-09
标题: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当事人使用电鱼的方法捕捞水产品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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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案件名称

当事人使用电鱼的方法捕捞水产品一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州农()罚〔2025〕17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陈镇

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

420621********633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违法事实

2025年11月4日17时45分,襄州区渔政执法人员在小清河襄州区龙王镇黄茅山河段巡查发现,当事人陈镇使用电捕鱼设备在河中捕捞,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2025年11月5日,经批准立案调查。

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渔获物7.3公斤;

2、罚款人民币仟捌佰圆整280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2月4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襄州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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