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襄州区民政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镇(街)、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4年襄州区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襄阳市襄州区民政局
2024年3月26日
2024年襄州区民政工作要点
2024年,襄州区民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市、区政府工作报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履行新时代新征程民政职责使命,全力推动襄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做示范”,为擦亮“田园诗乡 凤鸣襄州”城市名片贡献力量。
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全区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落实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四下基层”重要指示精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将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二)巩固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效。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领学作用,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形势、排查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做实做细思想政治教育各项工作,定期分析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持续深化“红旗党支部”建设,规范支部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好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持续推进”双报到”工作。积极做好群团工作。
(三)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切实扛牢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加强党纪法规教育和廉政教育。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管,持续纠治“四风”,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每季度开展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民政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大力推进清廉民政建设。
(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民政干部队伍。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从严开展干部监督考核管理,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关心干部成长,纠治加重基层负担问题。加大先进典型选树、挖掘和宣传力度。
二、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五)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补助资金,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标准量化调整、年度核查、动态管理和价格联动等机制。完善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做实资金发放名单、分散供养特困对象照料服务人员信息、重病重残低保对象联系帮扶人信息等社会救助数据。实现救助系统数据直接导入规划财务统计台账,确保工作数据与统计数据的完整、统一。发挥临时救助作用。对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紧迫型的困难实行“快速响应、先行救助”。
(六)加强动态监测完善社会救助监管长效机制。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加强与人社、卫健等部门协调配合,推动部门数据共享,及时转办处理预警信息。加强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精准识别,定期对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返贫监测系统的人员开展信息比对,实现对困难群众的常态监测、快速预警、精准帮扶。畅通“12345”平台服务和社会救助服务热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排查社会救助领域矛盾纠纷,着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用心用情化解信访问题。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完善工作机制,重点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督管理,坚决整治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七)持续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质效和创新实践。深入推进告知承诺制。优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进一步提高告知承诺制审核确认社会救助的知晓率和办件率,持续推进扩围增效。持续提升网上办事能力。推广使用“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困难群众信息上报”系统、湖北“救助通”微信小程序等网上办事手段,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巩固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坚持“凡救助必核对”的原则。每周开展金融资产核对,每季度进行集中核对,规范化开展银行金融资产核对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对社会救助政策法规、社会救助对象信息,依法依规在区政府网站、镇(街)、村(居)进行公开公示。开展社会救助创新实践。围绕“社会救助对象照料护理”和“社会救助对象送医陪护”,开展“服务类救助”创新实践。
三、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新建1所区级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实行失能特困区级集中照护。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启动低保家庭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试点。落实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开展城市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清理,推动养老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因地制宜发展农村互助照料中心、邻里互助点、幸福合作社、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模式。运用供应链思维发展养老服务,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促进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办好养老服务民生实事。新建1个镇(街道)级养老服务综合体,改造提升2个农村互助照料中心,加强已建成项目“回头看”和评估工作,完善供需对接、日托全托、幸福食堂、老年学堂、康养娱乐等基本功能。支持街道利用现有社区服务空间建设适老化改造样板间,完成268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开展老年助餐服务三年行动,确保年底中心城区助餐覆盖面达到50%以上。
(九)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创新。通过厘清农村乡镇福利院资产权属、规范财务管理、优化人员配备、强化资金管理等措施,力争6月底前完成农村乡镇福利院区级直管。加强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供养机构转型升级和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农村中心福利院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富余床位面向社会老年人提供服务。规范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运营和管理。以镇(街)为单位,引进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对辖区内的镇(街)级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实行专业化运营。进一步推动深圳“医养安”公司建设全区智慧养老平台,整合全区养老机构和相关部门数据资源,促进社区居家养老供需精准对接,构建社区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支持医疗资源富余的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福利院“一院两区”“两院一体”发展模式。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落实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落实养老机构护理员奖励补贴政策。深化落实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对设施达标的养老机构进行等级评定。强化建章立制,加强养老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推进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及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持续推动养老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四、提升儿童福利工作水平
(十)强化儿童福利精准保障。落实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和价格临时补贴政策。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政策。深入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认真开展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适龄困难儿童免费学历教育等助学项目。做好新版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各项信息录入、动态更新工作。加强收养登记管理,依法依规办理收养登记。提升收养登记工作队伍能力水平。开展收养法规政策宣传。开展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等级认定工作。
(十一)夯实儿童关爱服务基层基础。做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加强困境儿童服务保障,完善困境儿童家庭监护情况核查工作措施。推动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协议签订和监护责任履行全覆盖。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上报优秀案例。落实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政策措施,做好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继续开展“童伴妈妈”项目。开展困境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主题关爱服务宣传活动。健全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基层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网络。加强区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社区)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实体化、专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运行管理。积极申报创建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高质量发展省级十佳单位。实施基层儿童工作队伍能力提升行动,开展儿童主任示范培训,全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配备、培训达到100%。根据条件开展儿童主任实务能力竞赛评比。开展“襄阳最美儿童主任”宣传选举活动,积极参加“荆楚最美儿童主任”宣传推介活动。
五、优化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十二)落实好省深化殡葬改革行动三年试点工作和殡葬领城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扎实开展深化殡葬改革行动试点,出台并实施辖区居民四项基本殡葬费用全免的惠民殡葬政策,积极推动智慧殡葬系统建设,科学运用“襄阳市智慧殡葬信息系统”实现丧事“一网通办”“一事联办”。加快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和提升殡仪服务保障能力,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到100%,火化率达到100%,新亡人员100%进公墓或生态节地安葬,形成公众依法治丧、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的现代殡葬新风尚。针对违规开展殡仪服务、违规收费、违建豪华大墓、殡葬“一条龙”、城区“搭棚祭吊”、三沿五区散埋乱葬、太平间违规经营等突出问题,通过“互联网+政务”、“智慧殡葬信息管理系统”等综合监管平台和联席会议制度,开展线上线下跨部门综合监管,压实殡葬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推动襄州区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
(十三)深入开展婚姻登记、婚俗改革、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力争成为全省第二批婚俗改革试点单位。进一步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工作,落实婚姻登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实施好婚姻登记机关进公园,设置婚姻文化墙、文化廊,培育文明向上的婚姻家庭文化;设立室内外颁证场所,建立特邀颁证员颁证制度。建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在全区广泛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倡导婚事新办、简办。
(十四)推动全区“精康融合行动”提质增效。深入开展“精康融合行动”,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质增效,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形式更加丰富,康复对象疾病复发率、致残率显著降低,生活自理能力、就业能力明显提高,康复对象及照料者接受专业服务的意识和意愿显著增强,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50%以上。
(十五)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水平。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专项救助行动,做好极端天气、应急条件下的主动救助,总结宣传典型事迹,建立覆盖全面、协同到位、服务及时的主动发现报告和应急响应机制。优化救助服务社会参与机制,鼓励广大群众和志愿服务组织通过报告线索、引导求助等方式参与救助服务,提升救助服务网络社会参与度。加强卫生防疫、食品药品等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夜间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掌握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守护好服务对象安全。开展好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提升救助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形象。加强现代科学技术在应急救助、街面巡查救助寻亲等环节的深度应用,科学构建新形势下救助管理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十六)持续落实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在保障对象上“兜住底”,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在精准管理上“兜准底”,实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实施的精准性、科学性、规范性。在智慧申领上“兜好底”,持续强化“跨省通办”“全程网办” “主动服务” 等便民服务举措,提升申领补贴便利化水平。
六、增强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十七)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制定下发了《关于全区性社会组织开展2023年度年检(年报)的通知》,积极宣传年检(年报)工作。严格审查各社会组织人员变动、经费支出、重大活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状况,业务主管单位初检后我局审核,依据具体问题依法做出不同的处理意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社会团体涉企收费、违规评奖整治,坚持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适时组织全区社会组织召开法规政策、业务知识宣讲培训会。发挥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职能,打造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推动社会组织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融合发展,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育力度。
(十八)拓宽慈善事业发展新路径。利用“中华慈善日”、“湖北慈善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慈善宣传和慈善活动,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推动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优化完善慈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引导慈善组织在增进民生福祉、实现共同富裕中彰显慈善作为。贯彻执行《湖北省社区公益基金管理办法》,规范社区公益基金设立管理。进一步扩大全区社区公益基金覆盖面,力争年底前建立社区公益基金的村(社区)占比达到50%以上。推进省慈善总会“幸福家园”“村社互助”等项目实施。扎实开展省厅阳光慈善工程和慈善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加强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监督管理,引导慈善组织按时换届,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序开展慈善活动。开展《湖北省慈善条例》实施三周年情况自查。
(十九)创新区划地名管理工作举措。坚决贯彻落实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领导,依法依规完成设立东风街道的申报及后续相关工作;提升地名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做好城区道路、桥梁及背街小巷命名(更名)工作。规范地名备案公告;开展“乡村著名行动”,作为襄阳市级试点,重点围绕省厅“乡村著名行动”方案中“加强乡村地名命名更名”、“加强乡村地名文化传承保护利用”两个主题,全域开展乡村道路命名,梳理镇区现有命名体系,科学编制乡村地名命名方案;建设镇区、乡村地名命名采词库;加大地名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建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加大地名文化宣传力度,提高襄州区“乡村著名行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参与全区数字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一标三实”工作;做好乡级勘界和界线联检工作,高质量完成樊城襄州线的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及平安边界创建工作任务,加强界桩管理维护;按照省厅部署开展全区乡级勘界工作“回头看”工作,完成乡级勘界县级档案整理,开展县级技术单位自检和县级自查工作,争取以优秀成绩通过勘界档案省级验收,将界线档案成果移交入馆。
七、加强民政综合服务能力建设
(二十)加强民政工作法治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筹利用道德讲堂、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讲法述法制度。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和技能培训。做好民政信息系统及服务对象个人信息数据安全规范化管理工作。
(二十一)持续加强民政基础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新闻宣传、信息报送、政务公开、公文管理、档案、信用体系建设、12345 热线办理等工作。加强机关日常管理,强化作风建设,提高办文办会办事能力水平。高质量完成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加强机关后勤服务和管理,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建设“节约型”机关。抓实“创文”、“创卫”工作。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资金使用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守牢民政领域人民安全防线,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依法做好平安、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推进平安民政建设。提升党组对统战工作的政治站位。做好民政统计、生态环境保护、机要保密、乡村振兴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