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区民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积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关于群众路线、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定期对意识形态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扎实推进省市文件的贯彻落实 (二)推进省委2020年14号、市委23号文件落地落细。围绕《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时代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鄂发〔2020〕14号)、《中共襄阳市委、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襄发【2021】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落实,积极谋划、申报、实施一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制定民政重点工作路线图,着力补齐短板弱项,为民政事业长远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三、稳步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三)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全面推进民政救助“鹰眼核对工程”体系建设,依托襄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子系统(精准识别),并用好省级低收入人口监测处理平台,实施主动救助,“一站式”服务群众,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建立预警信息分办转办和信息处理反馈机制,落实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加强预警线索数据共享,定期对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返贫监测系统的人员开展信息比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三类户”依规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做好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 (四)加快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以专项救助为支撑,以关爱帮扶为延伸,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数据共享的综合救助格局,积极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救助方式。认真落实低保分类、重点救助以及特困人员认定,用好用足镇(街)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持续提高制度可及性和救助时效性。 (五)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提质增效。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标准量化调整机制和价格联动机制,及时发放各类救助补助资金,畅通社会救助线上线下申请渠道,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全省通办”,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和社会救助对象公示公开工作,积极推进在张湾街道办事处、龙王镇、峪山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工作,健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协议制度,推进面向重病、重残等困难群体的“救助+服务”改革创新,全面落实在社会救助申请中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六)健全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机制。坚持“凡救助必核对”的原则,紧抓日常核对与集中核对相结合,形成核对工作制度化,切实提升核对率,准确掌握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客观公正实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建立“襄十随神”跨市(州)核对和跨省核对机制,让部门之间信息多跑路,困难群众少跑路或不跑路。 (七)不断健全残疾人福利制度。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做到应补尽补。探索形成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标准化内容及流程。探索依托乡镇(街道)的社会工作服务站,以购买服务的形式为社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康复服务。 四、持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八)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建设。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回头看”工作。办好龙王镇闫营村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持续开展基层社会治理示范村建设,培育一批示范典型。指导各地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清廉村居、移风易俗、绿色村居、垃圾分类、扫黑除恶等内容融入其中。持续开展城乡社区治理积分管理,每个乡镇至少选择一个村开展以村规民约为主要内容的积分制试点工作。举办城市社区工作者业务提升和公益创投培训,提升城市社区工作者履职能力。大力推行社区工作者“全岗通”工作模式,打造开放、亲民的社区服务空间,推动落实“岗在网格(小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机制和网格楼栋包保责任。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规范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事项工作。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全区“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推选,“扫黄打非”进社区等活动。壮大网格排查力量,抓好“四级包保”制度落实,筑牢部门协同疫情防控的“四道防线”。 (九)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水平。提高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质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深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持续开展社会团体涉企收费、违规评奖整治,铲除社会组织领域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建立襄州区社会组织综合孵化基地,适时组织全区社会组织召开法规政策、业务知识宣讲培训会。发挥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职能,打造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推动社会组织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双融合双促进双提升,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育力度。 (十)切实做好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全力做好设立金华、永安两个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及组织实施工作。配合高新区做好设立东风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工作。做好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宣传贯彻。适时出台《襄州区地名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城乡道路、桥梁命名工作,增加地名资源服务供给。继续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襄州区地名故事及地名志年内全部出版,按时高标准完成国家地名信息库质量提升行动任务。做好乡级勘界后续工作,争取一次性通过上级验收。做好勘界成果转化工作,及时编印新版行政区划图。完成2022年度襄州襄城线联检,积极宣传并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完成省、市交给的不规范地名整改任务。 (十一)大力促进慈善社会工作事业健康发展。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湖北省慈善条例》,加大慈善信息公开力度和宣传力度,筹募慈善款物、开展慈善活动、落实救助项目。按照“五有”标准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力争在2022年底前完成80%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任务,明确把上年度救助资金5%用于完善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功能,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提升社会救助服务精细化、专业化。不断加强对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力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考试培训,逐步提高持证人员比例,增强专业工作能力。持续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抽查试点工作,围绕“五社联动”统筹社会工作、社会组织培育、志愿服务一体化推进,建立区、镇(街)、村(居)三级组织架构。 五、加快优化基本社会服务 (十二)加强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参与编制《襄州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构建城市“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改造建设1个街道综合性服务设备,改造建设5个镇(街)嵌入式为老服务中心,改造提升5个农村老年人日间互助照料中心,为181户特殊困难及低收入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改善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加快推进全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形成区、镇(街)、村(居)三级信息化养老服务监管网络。开展镇乡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家庭养老床位,扩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规模,拉动养老服务消费。 (十三)提高养老兜底保障能力。实施公办养老机构能力提升行动,加快区级特困供养机构建设,落实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三年行动,加快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区级直管,努力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推行失能特困人员区级集中照护模式,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兜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持续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加强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人、失能老年人补贴信息比对,优化申请、审核、发放流程,提高资金发放精准度。 (十四)推进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多部门综合监管制度。落实好市局有关养老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集中排查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持续落实养老服务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养老机构食品药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开展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 (十五)持续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完善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落实价格临时补贴政策,实施更具针对性更适合儿童身心发展需要的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政策。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工作,开展助医助学项目。贯彻落实《湖北省收养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严格规范收养工作。 (十六)做好农村“三留守”关爱保护工作。持续推进落实本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示范创建工作,持续做好未成年人“宣传月”活动。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能力建设,制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职责分工,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为独立机构。指导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综合建设,构建全方位的儿童关爱服务平台。完善儿童福利服务对象动态信息监测和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访巡查机制,举办全区儿童主任培训班,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基层儿童工作者专业能力建设。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积极推动落实村(居)儿童主任通讯、交通补贴,推进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 (十七)推进婚丧改革工作。督导各镇抓好公益性公墓建设,每个镇至少建成1处示范性公益性安葬设施,年底前实现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覆盖60%的目标。将遗体免费接运作为今年落实惠民殡葬改革举措。推动惠民殡葬政策由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向节地生态安葬延伸覆盖。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全面应用市级殡葬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做好春节、清明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保持国家3A级标准,加强婚姻登记场所规范化建设。开展婚姻登记员、结婚颁证员、婚姻家庭辅导员培训。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教育进社区,规范结婚颁证仪式流程。提升婚姻登记智能化装备水平,全面实行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年底前完成全部现存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的电子化。对标枣阳、谷城婚丧改革试点经验,加强婚丧领域移风易俗宣传引导。 六、不断提升民政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 (十八)抓好安全管理和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完成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整治行动目标任务,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红线。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安全。 (十九)加强民政工作法治化信息化建设。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筹利用道德讲堂、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讲法述法制度。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和技能培训。 (二十)加强统战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党组对统战工作的政治站位,加强社会组织中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全面从严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统战干部理论武装、党性教育和能力培训,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统战干部队伍。积极做好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有关于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指示精神,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兑现好老干部各项政策待遇;积极开展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和离休干部遗属工作,尽全力协调解决老干部家中遇到疑难事情;加强老干部活动室建设,争创市级示范老干部活动中心;发挥好老干部作用,鼓励和支持他们多为单位建设建言献策,为民政工作发展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真正做到让老同志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认真开展好关心关爱下一代活动。 (二十一)持续加强民政基础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加强基层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全面理解民政基层基础工作的科学内涵,准确把握民政基层基础工作的主要特征,充分认识做好民政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意义,眼睛向下,撸起袖子,扑下身子,解决问题。高质量完成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加强机关后勤服务和管理,抓实“创文”“创卫”工作。强化民政资金、项目以及直属单位的监管。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资产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确保财务管理规范。提高民政统计信息化水平,使我区民政系统统计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进一步做好国家安全、机要保密、生态保护等工作。 (二十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规范纪检工作流程、监督范围和监督方式等内容。每季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持续开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政经费党费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等监督检查。认真开展2022年度政风行风履职尽责评单位、评股长(双评)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广泛开展廉政教育,讲好廉政党课,持续推进清廉建设和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大力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培育积极健康、清正廉洁的党内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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